《joker game假夫》 一见倾心,萝莉与大叔 “糖葫芦,糖葫芦卖喽!又酸又甜的糖葫芦卖喽!” “包子,胡记大包子卖咧,皮薄馅多的包子咧!” …… 熙熙攘攘的集市挤满了摊贩和行人,偶尔有车辆路过若不按响喇叭根本过不了这条街,在这安静的城市,洋溢着欢乐笑颜的人们是那么快乐。 大街上走来一位绅士,一顶礼帽压得低低的,将将齐眉,一身笔挺的西装在满是短衣帮的大街上极为显眼,虽然,北平也有不少西装革履的人士,但那些人大都有他们的活动区域,那些繁华的地区。这里是北平最混乱鱼龙混杂的闹市区,即使死上几个人巡捕房也是不管,这里头的门道多着呢。这位绅士的出现如同一张时间定格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人短衣散发,卷着泥裤脚,手拿糖葫芦的,护着铜板儿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人们纷纷盯着他看,看着他身上的稀罕物什儿。许是注意到周边的视线,绅士压低帽檐遮过眉,或许他也想加快脚步离开这充斥着低等汗臭味的地方,然而他拄着的拐杖,拖着的右腿,注定了即使加快步伐也是走不快的。我想,如果不是见惯了那些穿着绸缎的老爷,常见那些穿着长短衫的人或许那时我也不会对那人感到好奇,不会盯着他那一身奇装异服看,不会探究他那帽檐下的容颜,不会好奇他的身份,或许,我就这么作为一个娇养的小姐被爹爹指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少爷,成了这偌大的北平城千千万万个夫人之一。这就是命中注定,尽管当时我才八岁,还没到嫁人的年纪,但我却明白,我心里有这个男人的剪影,那日,喧嚣闹市,静谧如画恬淡似水的男人,如刀刻般透过瞳孔印在脑海深处,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我深爱着那日的他。 北平最多的不是那些皇亲贵族,也不是那些劳作百姓,最多的是包衣们。在北平随便拉一个人出来十之八九便是出自包衣之家,而唯一的区别便是他们是上等包衣抑或下等包衣。那些年代久远传至今日而仍然富足的包衣们便是上等包衣,那些年代久远却家业中落或是年代轻不善经营的便是下等包衣。上等,下等的不过名儿上好听罢了,说到底不过是满人的奴才罢了。我家便是一个上等包衣人家。本来到祖父那一代是要没落的,只是祖父颇有些头脑,很会摆弄生意,把家里仅剩的酒庄经营得有声有色的,又拜了宫里的一位权势公公作干爹,得了不少提携,这才振兴了家门。宫里头那些公公们是没根儿的,有些钱财的便在外头娶房媳妇认个干子,多多为他钻营,日后也好有个摔碗的。没本事的大都死了,在乱葬岗寻个歪脖子树裤腰带一挂吊了了事儿,孤魂野鬼的也没个人收尸,死后也下不得地府投不得胎因为不健全。这些都是干曾祖父告诉我的,他是个老公公了,从宫里退了后就住到干儿子为他备下的屋子里,每日里只晒晒太阳,逗逗鹦哥,日子好不快活。那时我还小,只知道后院里连父亲都不得进的那院里有个干曾祖父,心里却是好奇极了,总想见一见,也是翻墙进去看了,那静谧的院子里只一个白面老人躺在摇椅上,间或摇一摇手里的蒲扇,抬头间见了立在墙角的我,他向我招招手,我便傻乎乎地上前,竟是与他待了一下午的时间,听了他的絮叨,等到天黑了才恋恋不舍地约了明日再见。我因着容貌好且又是嫡出,在孙女一辈里颇为得宠,因此干坏事儿的胆子也是很大的,往往那些要被家法的孩子里总是有我,只是每每要被执行却是被祖母拦下,祖母会把我搂在怀里不让人碰。或是参佛久了,祖母身上总有一般檀香味儿,我爱极了那味儿,即便不是我做的坏事儿也一并揽下,只为了闻一闻祖母身上的檀香味儿,因此兄长们颇喜欢与我一处那样便是犯了错也可少罚些,当然,也有嫉恨于我的。我曾问过祖母为何她总是与檀香相伴,祖母说是为母亲祈福。母亲是遗腹子,祖母作为姑母总是偏爱些母亲的,怕她嫁了人受婆家欺负便要父亲娶了母亲,母亲过门四年才生下了我,可惜却是病故了,从此父亲再未有过新夫人,身子也是日渐消瘦。祖母每每见了总是叹息不已,却是更为怜爱于我。 长到八岁上,府里已是玩儿遍了,便怂恿哥哥们带我出去耍,在大哥哥的掩护下我终于偷溜出府,那是闺阁小姐们所没有的胆量,穿着旧旧的衣裳,扎着两个羊角辫儿,拉着大哥哥的手,走在破败的街道上,吃着酸甜的冰糖葫芦。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戴着怪异的帽子,衣裳是黑黢黢的却很是衬体看着倒像大伯的一身衣裳,拄着拐杖。大哥哥把我拉到一边站着,我正要询问,大哥哥却捂了我的嘴巴。掰不开大哥哥的手,我也随他去了,总之不会害我,我仗着个子小,偷看他帽子下的脸,虽只是侧面却让我害了相思。那日回了家虽遭了祖父训顿却是恍恍惚惚,祖母见了还当我冲撞了,逮住大哥哥又是训顿,吩咐厨下里熬了安神汤喂我喝下,夜里,许久不见的父亲竟也来探望我,他久久立在帐外,却不发一言,我想或许父亲又在思念母亲,而我则思念着白日里的他。 白日里我总是发呆,便是干曾祖父转赠的鹦哥也没心情逗弄,整个人都安静了,如此府里也安静许多,祖母来看我,我也是不说话。不知是不是那时想的狠了,自那时起我便不爱在人前多话了,性格也变了,按着祖母的话便是一下长大了,跟个大姑娘似的。 二见钟情,嫁作他人妇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十六岁时,祖母正忙着给我挑婆家,因着家里生意正旺,在北平也是身价大涨,求亲的也算是踏破门槛了,祖母挑孙女婿的要求也严格了不少,总是挑不到十全十美的。对此我却兴致缺缺,我还念着他,念着那不知名儿的人。那日,大伯在前厅招待客人,说是外国的商户来谈生意,我有个姐妹见过外国人,据她回忆,那些外国人都是金发碧眼,魁梧高挑,个顶个儿的美男子,我也有些稀奇,便独自猫进前院,打算看一眼再溜回去,对于新鲜事物的好奇这一点我始终没改变过。我躲在帷幔后,伸长脖子偷看,晃荡的珠幔挡在眼前让我看不真切,但影约可见的并不是金发,也不过是黑发罢了。那人开口吐出的话却是让我噗笑出声,那别扭的话怎么听怎么好笑,而我也因此暴露了。大伯逮住我揪了出来,我对大伯讨饶地笑着说着好话,大伯也是气笑了,吩咐了不准人来打搅,倒是被老实了几年的我给打搅了。大伯念过几年洋墨水,对于女子露面不像祖父那样严苛,既然被抓包了,那我自然正大光明地蹭蹭吃食顺便清楚地看看外国人了。坐在大伯下座,下人端了茶水放在桌上,我拿了一块糕抬眼看看对面的外国人,然而,糕点还没进嘴便掉落在地,那人便是我思念至今的人。如此正面看他,才看清他的面容,淡而灰的眉色下一双细长的眼,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唇,淡淡的法令纹昭示着他已年俞不惑,仍是一身笔挺的西装,便是袖口与衣角也没有一丝褶皱。糕滚到大伯脚边,大伯看向我,我却仍是愣生生地看着他,他或许也是被我看得尴尬了,便询问我可是他有何不妥,低沉的嗓音比之大鼓更加震人心魂。大伯忙帮我遮掩,这丫头倒是喜静的,偶尔想到什么也是一言不发的,你也不要计较。他轻轻一笑,嘴角弯弯,连眼里也含着温情。那日他走后我仍呆呆地坐在那里,像个菩萨,一动不动。或许大伯发现了我的心思但又不好明说,我只觉大伯母往我院里跑的次数多了,而大伯母一来总是说起哪家的男儿多好多好。而我却无心听这些话。我比以前更沉默了。久了,大伯母也不来了,只是某一日我去给祖母请安,祖母看着我不发一言,我也任由她打量。许久,祖母叹了口气,说道,你母亲去的早,你父亲也是不管你的,祖母一心想为你挑个好人家让你日后享福,但看来,你是心里有主意了。我心里打鼓,不知祖母何意。祖母又说道,那日里在你大伯那处见了的人可是那人。原来大哥哥也是见过他,祖母问了大哥哥又见了我的转变自是知道了我的心思。我不记得祖母后来说了什么,只记得祖母说会帮我相问的。那时我便觉得心花怒放。之后这事儿便没了音信,便是我舍了颜面去拦着大伯也是没消息的,他似乎人间蒸发了。后来祖母为我另订了亲事,是北平有名儿的大户,家里头的小儿子留过洋,现在在上海做营生,颇有些头脑,虽然心里不愿可我不得不披了盖头,嫁作新妇。一路上吹锣打鼓的好不热闹,轿子停了,大哥哥背我进了新府,与新郎拜了天地,之后便是在洞房里等待。我回忆着那人,猜测着为何他再没了音信。又是一阵喧闹,房门被打开,一群陌生的男声响起,不过是闹洞房罢了,祖母已是说过的。盖头被挑起,抬头看向眼前的人,秦安文,果如其闻,倒是一副好皮囊,姐妹们曾说嫁人一定要嫁秦安文,才高八斗,貌比潘安。那帮子人闹着要他抱我,他却红着脸不敢上前,最后恼羞成怒了把他们都赶了出去。夜已深烛渐灭一双娇人床头坐,云遮月火光散夫妇双双把被盖。 番外 “秦安文”的新婚(一) 那时是我第一次见她,身披红霞锦缎,头戴金玉凤冠,颜若娇花秋水,肤似白雪冰肌。她是我的第一次,多年后我亦忘不了她,或许,她就是我的初恋吧! 那日红烛下初见,正是新婚意浓,把那群碍事的人都赶出去,我紧张地坐在她身边,虽然已经研读过多次中国婚礼流程类的书籍可此刻却一句话也用不上,虽然没有过女友,可我也知道这样的夜该如何度过,我以为我会安然地过完这一夜,可我实在高估自己了,心头小鹿乱撞的感觉实在是让我四肢松软,对她,我已怦然心动。 摸索着搂住她的腰,她的身子微微僵住,还有些颤抖,交叠着放在腿上白皙的指尖在红绸的映衬下竟隐隐散发着玉色的光,我迷恋地摩挲着那可爱的手指,捏一捏她的指腹,柔嫩绵软,细腻酥滑,探进她的袖笼,握住她的手掌,好小的手,还不及我的三分之二,在她的掌心划动,她果然在颤抖!放过她可怜的小手,贴上她的脸蛋,也许是抹了粉的缘故,她闻起来很香,抬起脸,深深地看着她的眼,然而她却笑了起来,原本含了些羞色的眸竟是鲜亮起来,弯弯似一轮新月,我不禁跟着傻笑起来,她递了手帕给我,指了指我刚蹭了她的地方,就着帕子擦了擦,帕子上也粘上了白色的粉末。因着这一茬,我们之间的气氛似乎融洽了些,再碰她的时候也没那么僵硬了,那么我当然要索取我的报酬了,正要亲亲她时却被推开,她说要梳洗一番。现在的我已经离不开她了,我提出帮她洗一洗,她却吃惊地看了我一眼后又拒绝了,我只得眼睁睁看着她消失在屏风后。屏风后响起水流声,我幻想着清澈的水流划过她的面孔,顺着曲颈流进她的里裳,流经娇嫩的酥胸,汇集到它该去的地方,好吧,或许还没到就已经干涸了,只是现在我才是快要干涸的人,胯下已是支起了帐篷,她要是再不出来的话我就得进去完成我的新婚之夜了。在千呼万盼中她终于出来了,仍是红色的缎子,只是质地更为柔和,披散的秀发竟是长及臀部,卸下了妆容的她意外的美丽。我等不及她慢吞吞的踱步,三两步拉了她搂进怀里,一手抚着她纤细的腰肢,一手揉捏着她的臀部并向胯下按压,她明白我的意思,虽僵着身子却也任我做坏,挺翘的臀部弹性十足,我当然不满意于此,向内探索,摸上她的户部,即使隔着寝裤我也能感受到她的灼热与湿润,她为我动情了,她纤细的双臂在我腰间收紧,身子渐渐下沉,双腿颤抖着想要脱离我的桎梏,我怎会让她如愿以偿,她很轻,我单手便能托住她的臀部,另一只手仍旧在她下身作乱。犹如隔靴搔痒般的爱抚是如论如何也不能满足她的,她渐渐倚靠在我怀里喘息,炙热的气流喷洒在我的脸上,她已臣服!轻轻地把她放在床榻上,她仍不舍地勾着我的脖颈儿,媚眼里含着春情,解了她的扣儿,露出那戏水的鸳鸯,赞美他们的智慧,那样欲遮还羞的情欲简直让我不能自控,亲吻上她裸露的肌肤,如天鹅般的曲颈,清晰平直的锁骨,圆润的肩头,比樱花果冻更细腻光滑的乳肉,啊~!探进她的抹胸,揉捏着她的乳肉,一手探进她的亵裤,摩挲着她的阴部,轻轻拉扯凸起,她急促地喘息着,娇媚地在我身下颤抖。身下硬的发慌,多想不顾一切地冲进她体内,可还不够,她还要更加湿润才行。我转了个位置,跪趴在她身上,扒开她的阴唇,露出里面鲜嫩的缝隙,轻轻在外侧揉搓,一指探进小穴,只在外侧浅浅地进出,只是这样她便扭动起来,口里止不住地呻吟,小穴也一张一合吐露着蜜汁,我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夹紧了下身,我想我的下边已经很是难看了,忍不住想要她能安慰安慰我可伶的下身,试探着把下身靠近她的唇,樱花般的唇色吐出炙热的气流,蒸得它又涨大了几分。她似乎并不反感,我又贴近几分,在她喘息间间或擦过她的唇,顶端传来的柔软触感刺激得我差点儿就射了出来。 闲云清风,暴雨将至 与秦安文成婚后不久,我便随他去了上海,在上海,我第一次坐了汽车,第一次住了洋房,第一次拍照,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画像,第一次坐自行车……他的画很美,就像用照相机拍出来的一样,不,比那更美。他为我画了肖像,穿着洋服的,穿着旗袍的,站着的,坐着的,甚至还有睡觉的。 他送了一辆自行车给我,怪模怪样的,就两个轮子怕是走不稳,他跨坐在马鞍似的地方,招呼我坐在他后头,哪里可以坐呢?我踌躇着不知如何下坐,他却直接抱了我按在几道细铁杆上,又自己做回“马鞍”上,脚一点竟是离了地,那车抖得很,我生怕自己会摔下去急急扯住他的衣角,他空出一只手,摸到后面拉了我的手环在他的腰上,又按住了我的背,这样我整个人都贴在他背上了。光天化日之下竟如此伤风败俗,要是被人看见了可还了得?我羞恼得掐了他腰上的软肉,他却在前头开怀大笑。那天下了车我却扭扭捏捏不好进屋了,那自行车颠得很,不过坐了几分钟下车便走不得了,僵在那里好不尴尬,他停了车回头见我还立着不动,便上前牵我的手,仍是不动,他问我怎么了,我哪里好意思说那处被颠得痛呢,只红了脸不说话,不知他是不是悟了,抱起我回了屋,到了卧室便把我放下趴在床上,关了门,拉了窗,拿了药,掀我裙,我虽知此不当,可若是不抹上药怕是要痛上许久,药是好药,刚抹上已是清凉一片,待他温润的手落上却是钻心的疼,他一边说要大力抹开了活血化瘀,一边用力地摁着,实在疼得受不住了,哭出声了,他也不停手,只是抹完了便抱住我道歉。那日我便没有服侍他,夜了,也是趴着睡的,他拉了我的手胡乱弄了几下便搂着我睡下。 日复一日的相处下,我渐渐对他打开了心的一角,也习惯了每日清晨的早安吻,他去上班前为他理一理外套,在他的书房里打扫打扫,虽然家里请了保姆,但我们的卧室和他的书房却是不允许保姆进入的,所以卧室和书房都是我在打扫,说是打扫,其实不过是扫掸扫掸书架,擦擦花瓶摆弄被我翻乱的书罢了,卧室里头也是简单,叠个被子扫个地,整理下衣物罢了,而这些现在看着简单的事儿当初可是给我添了不少麻烦。想当初在闺里时我可是什么都不做丢给丫头老妈子收拾的,真正是酱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的,嫁过来之前祖母特地拉了我去传授闺中秘技,当时也不甚认真,只记得不要让旁人近了男人的身,便造就了初日的“苦果”,不是打了瓶子就是撞了腿,被子也是弯弯扭扭,初次用熨斗便把他的衬衫给烫了个大焦洞,屋里头跟遭了贼似的,他回来后好好笑话了我一顿,后来便也愈来愈好了。等到我能把屋里收拾干净了,他搂着我直夸娶了个贤惠媳妇儿,我心里也是骄傲,长了十八年也算能做好家事儿了,只是面上不显,不让他取笑。 婚后的日子很是舒心,比在家时还要自由,想出门儿了也不用和谁报备了,直接出去就是了,不过我反而不大爱出门了,以前拘着的时候是想出门,现在放权了却不想了,每日里待在他的书房,翻翻他的书,绣绣我的花儿,甚至给他赶了件外褂,想着他每日里穿着西装或许不爱穿这个也就没给他,只压了箱底,与我的喜服放在一处。有时他回来了我还在绣,他也不说话,只抽了本书坐在我身旁看着,不时瞥一眼看我完没完,等到天色暗了若是还不停便夺了绣布抱了我休息。 我在上海的新生活很是快活,唯一的遗憾便是成婚一年还没有身孕,他劝我不要急,时机没到罢了,我便也渐渐不放心上,母亲也是嫁后四年才怀了我的,或许我也是。 年关将至,我计划着回北平过节,一是看看家里可安好,二是婚后也没侍奉婆母到底不孝顺,我与他说了此事,他也同意的,待到收拾完了行装将走前夜他却说走不了了,商社里出了事要去处理,便连夜出了门。那夜我再没睡着,哪有大过年的还把人支着的话,且平日里不忙偏这会儿忙,这会儿子哪里还能回去过年,我闷气地在床上翻来覆去,索性起来去了书房翻翻书。洋玩意儿有洋玩意儿的好处,这样深的夜也只有洋灯才如此亮堂,翻出来的《西厢记》并着几箱杂书是我硬塞进书房的,那些书都是我在闺中看的,或是托人买来的,或是姐妹赠送的,自会相思起便慢慢儿攒了起来,至我出嫁时竟摆满了五个箱笼,丢是舍不得的,不少可是孤本,便也算作我给自己添的嫁妆一并抬了过门,后又从北平颠簸至上海,也算是伴我同行了,如此的夜也只有他们陪我度过。 捧着书却是看不进眼里,这是婚后第一次他不在的夜,我有点儿冷,缩在沙发上,紧了紧身上的男式外套,他不在的时候我总是偷偷拿了他的外套套在身上,感觉就像他把我抱在怀中似的,暖暖的,如珍宝般,我喜欢他环抱着我,但却从不告诉他,都是他拉着我抱着的,如此我也只是在他怀里矫情地扭一扭,或许他看穿了我的把戏,总是在不上班的日子把我抱着怀中亲昵,耳鬓厮磨,在清晨的床上,在午时的桌前,在午后的沙发上,在夜晚的浴池里。我爱极了他对我的宠爱,或许有一天他会超越他在我心在的位置,而然此刻,孤寂的夜,他们的身影在我脑海中交替出现。 清晨,保姆的呼唤声惊醒了我,原来我竟在书房睡着了。他还没有回来,我不禁担心起来,不知道他吃早饭了没,有没有穿暖些。 保姆是苏州人,在上海谋生,家里男人是车夫,生了两个儿子,都谋了差事儿,日子也不算难过,年下里我也不留她在这儿了,做了早饭便让她回去团聚,顺便结了年前的工钱又封了红包,她很是感激,道谢再三才收拾了回家。回了卧室收拾了他的风衣,披了条毯子躺在阳台的摇椅上,放眼望去,整条街的景色都在眼前,远处的高楼大厦也是看得见的,钟楼庙堂,剧院饭店,比之北平热闹多了。我在阳台看了一天的街景,发了一天的呆,天色渐渐暗了,街道的尽头终于出现了我熟悉的身影,他终于回来了。我飞奔下楼,到了门后气喘吁吁,缓过气儿来才打开门。门外,他正拿着钥匙诧异地看着我,往日里,我是从没有在门口迎接过他的,我侧身招他进门,进门的那一刻我方想起今日似乎没饭吃了。他进了屋,递了个盒子给我,说是西洋的糕点,叫做蛋糕,难为他在外工作还想着我,倒是我在家悠闲也没有给他做饭,这么晚了,家里不说没有往常的饭香味儿连灯都没开,不知他是否会责怪于我。他果然开口了,问了保姆哪儿去了。我说放她回家过节了,年后初十再来。他回头望了我一眼,微微一笑,端得是勾人心魂。 欲问归期,琵琶别抱 这一年我们便在上海过的年,虽然不似在北平那般人多热闹但也别有一番滋味,他领着我看了戏,听了歌剧,去了上海最出名儿的馆子,照了相,白日里在外游玩,晚上相拥而眠。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年后刚打春,他便要出国了,公司在外头的一批货出了问题,他得去处理,归期不定。这是第一次与他分离,心里酸涩涩的,给他收拾行李的时候不禁抱着他的衣服流泪,他进门了,从身后抱住我,脑袋抵在我的肩上。我握住他的手,眼泪不住地流。临行前一晚,我思索再三仍是把我当初为他做的那件外褂放进他的行李箱里,压在最底层。 他走后不久我便被赶出了我们的家,那一天晴朗得不可思议,早上我还刚吃了保姆做的早餐可到了中午却在一辆高大的军用车里像牲畜般被运走,同行的是一帮哭哭啼啼的女人,或是衣着暴露,或是衣衫褴褛,连头发都是散乱的。从几个强忍着恐惧交流的女孩子口中我才知道这是日本人的车,向军营里押解军妓,男人们输了战争,女人们成了俘虏。上海早在半年前就沦陷了,这已经不知是多少批的女人了。我坐在这里与她们显得那样的格格不入,安静得似乎见惯了这样的事,事实上,我并没有见过妓子,只是在闺中听人说过几句,勾人夫君,下作无耻,没曾想我竟也要做这般的人。行至一片树林,车速渐缓,她们哭得更大声了,等到停下便如死了爷娘般,及至几个兵样上来拉人更是赴死一般,没奈何,打不过人家,还是被扔小鸡般丢下车去。我自是不想被丢下去失了颜面的,不等人上前便自己乖乖地下车,只是车未免太高了,落地不免踉跄,好容易才稳住了身子,便听得几道男子笑声,我尽量不去看那处,只站在车边等看看要做什么,不过看着晌午了,许是要吃饭了,说实话,早上略多吃了些,现在还不饿,不过既在别人的地盘上还是多少听些话吧。那些女子仍在哭闹,听着着实烦闷,也亏得他们有耐心。我装作不经意抬头扫视四周,这处地儿我应是没来过的。我向来不识方向,唯靠太阳以辨东西,此刻太阳高高挂在头顶不辨东西,待觉得有人靠近便低头装样,来人个子不矮,余光所见仅至腹部中上,一只手伸至我眼前,略带薄茧的手修长而骨节分明。食指挑起我的下巴,这般暧昧的动作唯他做过。我抬眼瞧去,来人约摸二十上,面庞瘦削,看着有些柔气,最醒目的便是眼角的一粒泪痣,倒衬得有些妖气了。他勾起唇角,那时我并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若是知道了或许会反抗,或许不会。 出发时,车上的女人少了一些,她们被永远留在了那个树林,脏污的身体被虫蚁所啃噬。我虚弱地靠着车门,身上空空披着一件军装外套,看着车窗外远去的树林冷静得像是一个疯子。 那些女人被送去了军营,成了军妓,我被那人带去了他的住处,成了他的女人。 四年了,我被囚禁在他身边整整四年,看着他从少尉晋升上尉,从一个认真勤勉的青年堕落成一个贪婪凶残的魔鬼。 他盗卖鸦片的事暴露了,为了掩饰罪行他炸毁了自己的住宅,连同保姆与娈童也一并炸成了黑炭,我躲在人群看着他们的尸体,想象着若是我没有贪吃外头的糕点而是一直待在屋里是不是此刻躺在这里的就是我了?他竟然狠心至此! 夜晚,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我们的家已经被人占了,我的住所已经被炸了,哪里还有我的容身之处。夜已深,便是最热闹的红灯区也已了无行人,我仍在徘徊。徘徊间竟回到了我们的家,那个曾经的记忆。我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像临终老太太般回忆着我的点滴直到天色渐亮。 身后的门传来声响,或许我该离开了。门里的人叫住了我,问我会不会做饭。呵,为了活着,我学会了妖娆作态,讨好那个男人,企图年老色衰的我不会被送进军营,所以我还有什么不会呢?做饭,当然不会!然而说出口的却是,会。男人留下了我,我成了这里的保姆。事后回忆起来,或许内心深处是这么期待的吧,被留下,无论以怎样的身份,即使对方是一个残暴的丑老头也想留下,看看门前的信箱里是否有他的来信。事实上,我做的饭连一个男人都不如!站在厨房外搓着手的我完全不是做饭的料,而新主却是熟练地操刀下锅。 草雉行仁,日本人,毕业于帝国大学,职业不明,这是我对他的所有了解。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收留了无家可归的我的他是个好人,即使我说谎也只是叹了口气留下了我。话说他该不会是贪恋美色吧?虽然我已经二十三了不比年轻的小姑娘了,但毕竟半老徐娘风韵犹存,即使是及川这样处处留情包养娈童的男人在杀我前仍是留恋着我的身子的何况草雉这样一本正经看上去没有女人经验的,我时不时会对着他那张禁欲系的脸忍不住花痴。花痴这个词是我听来的,感觉还挺适合我的。小小年纪就对成年男子念念不忘,结了婚又爱上俊美的丈夫,实在是够花痴了。日子便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每日清晨起床先是飞奔去检查信箱,再慢悠悠地回去打扫。值得一说的是,我们的家仍是保持着原样,仿佛我从未离开过一样,就连我住的房间也仍是那一间,草雉住的是原来的客房。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他回答说要是不住好一点儿我一定会闹别扭的,这样太过麻烦,不如就让我住好点儿。 在这里住了一周后,偶然翻看报纸才得知及川已经死了,因公殉职。为了抓住走私鸦片的团伙在任务中被射杀,走私团伙背后势力尚在调查中。呵,真是讽刺!及川本人不就是他们的后台吗!真是死了都给他留个好名声啊!丢下报纸瘫坐在椅子上,眼里酸涩涩的,又一个男人离我而去啊!虽然我并不爱他,可他到底没有负我。即使怨恨他,可他却是真心待我,不然何以亲自送我至蛋糕店,又叫等他接我。一切只是借口罢了,一个离开他的借口。一面享受着他的温柔,一面背叛了他的信任。若再在他身边呆下去或许我会沦陷在他编织爱的暖巢,忘记我的爱人,忘记我的身份。在这样的时代,我与他注定是朝露相融,虽得一时相聚却终不可复。 战事几近尾声,如今听得外界的消息不外乎哪儿哪儿光复了,哪儿哪儿战胜了,草雉每日里忙得不见人影,甚至连着几天不回家,周围的洋房又一次人去楼空了,他们回了他们的祖国。在消失了三个月后,草雉终于回来了,满身疲惫,满眼血丝。他也很不容易。他说,他要走了,回去他的祖国,那里有人需要他。我笑着向他求了一个拥抱,作为最后的告别。朋友以上,恋人未满,这是我们之间至始至终的距离。鼻息间满是与他相似的味道,那种伴着淡淡酒香的浓郁烟味儿。他从不在家吸烟,但身上总是萦绕着那股味儿,我虽然不喜欢烟雾味儿但却爱极了他身上残留气味,淡淡的醉人心魂,他有着与他一般的味道。 草雉走后又剩下我一人守着这个孤单的家了。 番外,间谍三好 来到德国已经一年了,这个冰冷而又弥漫着火药味儿的地方丝毫没有烟雨丝丝的粘稠感,白日里疲于奔波,与埋伏在各地的情报员联系,传递情报,只有夜晚才能回忆那片刻的温柔。离开中国已经两年了,我却仍不能忘记她的娇俏脸庞,爱上任务对象对于间谍而言是最大的讽刺。扮演夫妻游戏早就结束了,而我仍深陷其中,害怕她,害怕听到她的名字,害怕见到她,真正的新郎应该已经与她团聚了吧。 那时,我刚刚通过了D机关的考核,成功地成为了一名间谍。而第一个任务就是假扮留美学生秦安文套取秦家为反帝份子筹集资金的证据。为了保证任务顺利我特地去美国结识了秦安文,那是一个有学识而又温文儒雅的男子,在外貌上我们颇为相似,在我的刻意接近下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他很单纯却又意外地固执,在接到家书要他回家结婚时表现出极大的反感,他说他厌恶旧社会那些懦弱不敢反抗命运的女子,就如同他的姐姐,被迫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成为家族的牺牲品,他爱慕着有着奔放自由而又自信民主的美国女人,有利的外表,使他在美国有着几个交往中的女人,他不愿回去接受家里的安排却又不能拒绝,不然就没了经济来源,便求我装扮成他的样子去应付这场婚礼。我欣然应允,几个月的相处对于他的性格我已了如指掌,扮演起来也是毫不费力,于是,我带着秦安文的身份去了北平,主演了他的婚礼,成为她的新郎。 我爱她红绸下的娇颜,爱她清亮的瞳孔,爱她书房的等待,爱她离别的泪…… 离别来得太突然了,我还来不及与她好好道别,来不及告诉她我爱她,太多的来不及,这些不该来得及。 留下她,留她一人在那个战火飘摇的旧社会,唯一能做的就是给真正的秦安文去信,请他照顾这个嫁给秦家少爷的女人。 与秦安文再遇是在柏林的贫民窟,我所活动的地方本不会接触那里,只是刚好有个联络员假扮贫民接尾这才再次相遇。若不是他仍姣好的脸庞恐怕我都不敢再认他,脏乱的长发打着结,一身破烂衣裳即使是贫民窟也很扎眼,唯一干净的只有那张脸庞,一如往昔。 我的住处是不能暴露的,只能找了个小旅馆让他安顿下来,酒足饭饱换了身干净衣服,他又是那个风流倜傥的秦安文,只是消瘦了些。他说为了追一个德国女演员而来到柏林,但却被无情地甩了,在酒馆里借酒消愁了几天耗光了身上仅有的钱,写信回家要钱却又没有得到回信,辗转间得知家人因筹资抗日被曝光而死,落魄下竟是成了男妓,但是德国女人大多看不上他,一次饿急了偷了一块面包被人追打险险丧命,穷困潦倒的他在贫民窟得了一方安生之地。 原以为她会幸福,哪知带给她的却是伤痛。是了,这样的事本该知道的,身为间谍自然是要在一息间计算到任务的善后与意外。只是事关她所以才不愿多想,自以为是地认为她过着幸福的生活。呵,多么可笑!给秦安文留下些钱,我便回了住处,独自在黑夜缅怀我的爱。 我的爱由始至终都不是纯粹的,无洁的,如果,如果……我可否期待?以一个罪人的身份去守护? 当危险来临时浮现在脑海中的是恋人的脸庞,那么作为间谍便可以引退了。 没过几天安生日子秦安文又开始了猎艳之旅,这次竟然追到科隆去了。回程的车上,他又是讨好地发誓再也不会这样了。实在不想见到与自己相似的脸孔露出这样的表情,那样的表情,那样的表情只有在她的面前才会有,只有在故意惹她生气的时候才会有,那样的表情只有她才能看到。感到气闷的我去车上的卫生间冲冲脸,看着镜子里的脸,那张秦安文的脸,一拳打碎镜子,鲜血一滴滴流下来。你爱着的是秦安文还是……我。 火车剧烈地晃动,爆炸声突起,那一刻,我的眼中只有她,破碎的玻璃里满满都是她的身影。 睁开眼的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我还活着,身上被铁板压住,腿已经没了知觉,可我还活着,活着,活着就好。费力地推开铁板,腿已经被碎镜子划破,又有些变形,拖着腿慢慢爬出这片地儿,雪仍是纷飞地落着,四处白皑皑的一片,美极了。却不及上海的薄雪,盈盈盖了一地却仍透出地皮的颜色,堆起两个小小的雪人,一个是你,一个是我,消融于春色,相融于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那个位置上,秦安文已经死了,安然的死去,贯穿胸膛的是一根铁焊。他的衬衫,衬衫,费力地抓住他的手腕,在他的衬衫领上印下血印,我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活下去。最后看了一眼秦安文,你舍弃的封建女子,是我的艳阳娇花。风雪中,唯有那件外褂温暖着我的胸膛。视线渐渐模糊,耳边由远及近的呼唤“三好,三好”。 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