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浴凰》 第1章 怪婴 第1章怪婴 萧齐鹫聆二十一年,秋。 深秋依旧,落木萧萧,洛北城燕王府内上上下下都炸开了锅,人声鼎沸,人潮涌动。 “听说了么,王妃有喜了。”“对呀,半夜我好像看见天上出现异象,流光溢彩,又好像有鸾凤和鸣之声。想必是王爷和王妃相爱之甚感动了上天。”杂役和婢女们都在七嘴八舌地谈论着洛燕王妃慕眷雪怀孕一事。 “喂喂喂,都不用干活啊!咱们做下人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就好,小心说错了话,祸从口出。”掌事姑姑臃肿的躯壳在众人间扭动,像一只张牙舞爪的肥猫,一时间庭院里的杂役婢女们噤若寒蝉。 萧齐自齐高祖萧渊开国以来,天下大治,高祖念部下建业开国有功,分封了六位异姓王——楚王张泠,魏王公孙无冕,滇王段桓,晋王白夙,韩王李荼,还有燕王洛宸。而现今洛北城当家的正是洛宸之子洛霆,一位年逾不惑只得两位千金而膝下无儿的病秧子王爷。王妃慕眷雪乃前朝医官之女,前朝覆灭后父女二人四处流亡,幸得洛宸收留而心存感激。慕眷雪及笄后便嫁与洛霆,两人相爱至今。 慕眷雪看着自己日渐浑圆的小腹,立已不复见双足,心里暗暗期待着孩子的降临,最好是个男孩,这样洛燕有了小王爷,王爷就可以安心了。 王妃慕眷雪生产的日子终究是来临了,府内上下都忙得自顾不暇,连王爷洛霆也在门外踱来踱去,他已经守了一宿没合眼。 天穹渐渐由苍青转向赤紫,霞光万丈,凤鸣龙吟,整个洛北城笼罩在一片奇异瑰丽的景象当中。“啊!”伴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慕眷雪感受到前所未有疼痛,血液如熔岩巨兽般奔涌,翻腾,她的双眼渐渐模糊,眼前的一切都变得黯淡无光。 当洛霆冲入房间时,眼前已是一片狼藉。稳婆呆滞地坐在地上,怀里抱着的婴儿止不住地啼哭,王妃已在血泊中香消玉殒。“王,王爷……”稳婆声音颤抖,将怀中的婴孩递与洛霆。“什么?怎么会这样。”洛霆难以置信,眼前的孩子竟辨不出性别,而且面容丑陋诡异,俨然一个怪物的模样。 天色恢复了青苍,新雨润湿了街道,柔柔的,绵绵的,赤霞也因被这甘霖冲刷而褪去颜色。王府内,一片肃穆,洛霆在大殿里用手扶着前额,脸上的肌肉控制不住地抽动。门客和幕僚也对此束手无措,没人说得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臣私以为这个孩子毕竟是王爷和王妃的亲生骨肉,固然是不能抛弃的,还是留在府内养着。”一位门客先站出来说道。 “哼,荒唐!这个孩子一出生便带来血光之灾,克死生母,实乃不详之兆,岂能留着。王上即便不为洛北的黎民百姓着想,也要为自己的安危着想啊。”另一门客立刻反驳。 “什么时候了还在争这些,现在当务之急是安葬好王妃,把这件事压下去,越少人知道越好,决不能传到府外,更不能让朝廷那边知道。”随即又有一位门客站出来,制止两人辩论。 辩论声,争吵声,哀叹声此起彼伏,顿时大殿内是扬锣捣鼓,喧闹嘈杂。“够了,把孩子留下吧,只是要对外宣扬说孤得了世子,爱妃却难产而死。”洛霆毕竟是堂堂燕王,在大事面前还是足够沉稳果决,他强行压制住内心的悲痛,为王妃慕眷雪安排好后事。 (本章完) 第2章 雏凰 第2章雏凰 洛北城内,寒冬腊月,瑞雪兆丰年。百姓人家喜气洋洋,街上华灯初上,熙熙攘攘,房前屋后都洋溢着喜庆。烟火气让整个洛北城蒙上了一层人情味十足的面纱。 燕王府,哀恸如乌云盖顶般笼罩在府内上下的心头,特别是王爷洛霆,一想到王妃慕眷雪的死,内心就如同被利刃反复穿刺一般。 “王上,时辰已到,该服药了。”贴身的婢女试探地向洛霆问道,小心翼翼地将冒着热气的药汤递与洛霆。 “放下吧。”洛霆淡淡的应了一句,他正望着窗外远处的凉亭。此刻他的眼里不断地闪烁着和王妃相遇,相知,相爱的种种往事,思绪翻涌,痛不欲生。 “王上,府外有一素衣道人求见。”一名侍从在房门侧顿首道。 “不见,就言孤身体欠安,让他改日再来。”洛霆摆了摆手,背过身去。 洛霆已经两个月没有出过房门,每日只是痴痴的看着远处的凉亭,那棵王妃亲手栽种的素心梅。那是她最爱的,平日里她常言梅花傲雪,最是欣赏梅高洁伟岸,谦虚谨慎的品质和坚贞不屈的精神。自王妃慕眷雪香消玉殒后,这梅开得倒是越发艳,越发盛,她的生命仿佛深深嵌入了这梅。 “是!不过,这道人说了一句胡话,如果今日王上说不见,就要我相传。” “他说什么?”洛霆有些意外。 “嗯,他说的好像是……哦!‘吾知雪落归何处’。”侍从思索片刻后脱口而出。 “从西偏门引他进来。”洛霆眉梢一挑,双眸流露出一丝期盼已久的目光。 俄而,侍从将一素衣道人引入房内,但见他步斗踏罡,羽衣蹁跹,飘飘然有仙家之风姿,浩浩然有道骨之体魄。浮尘手中捻,宝剑腰间附。道冠束银丝,神采奕奕;素袍蔽玉体,超凡脱俗。 “道长是何许人也?莫非知晓孤的家事?”洛霆心中一怔,被这道人的风姿所震慑。 “贫道乃玄虚真人,王妃一事还请节哀,我今日来是为带走那个孩子的。” “万望道长告知缘由,是天定?还是人为?若是天定,孤即便是遭此大劫也认了罢。”洛霆紧紧地扯住玄虚真人,眼里的对真相的渴求快要溢出。 “天机不可泄露,倘若你把那个孩子继续留着,他天生无性,必遭天谴,不出一年他就会筋脉尽断而夭折。他是你们的亲生骨肉,如果不想他死就把他交于我手。”玄虚真人斩钉截铁,态度坚决。 “好,如若依你所言,能保住这个孩子,我就将他托付于你。”洛霆脑子嗡嗡作响,竟没有丝毫犹豫。 他想一来这个孩子一出生便带来血光之灾,强行留下恐府内不得安生;二来医官也探出这个孩子经脉紊乱,恐命不久矣,倘若一年后夭折岂不是让爱妃慕眷雪枉死? 乳娘将襁褓中婴孩抱了过来,玄虚真人素袍一挥,把孩子拢入怀中。“可有起名?”真人问道。 洛霆愕然,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着处理王妃的后事,神形渐悴,竟忘了给孩子起名,只得摇了摇头。 真人望向怀中酣睡的婴孩,“那就叫——洛凰。” (本章完) 第3章 初遇 第3章初遇 十九年后,洛北城,茶馆内。 说书人在台上扶尺一拍,折扇一展,便讲起了齐高祖萧渊和六位异姓王共同开创萧齐王朝伟业的传奇故事,可谓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台下观众听得是津津有味,流连忘返。 偏厅内,一位束发少年身着红衣,形容俊美,体貌不凡,指尖的茶盏上下翻腾,目光如炬,正望着茶馆门外。 “殿下,时候不早了,今日还须去祭奠先王和王妃。”一旁的青衣女子在少年耳边侧身说道。 “再等等。”少年不紧不慢地放下了手里的茶盏,然后温柔地递给了青衣女子。 不远处,茶馆门外,黑压压的围了一群人,沸反盈天。 “就是这个莽汉,居然想抢走我的孩子。”一名中年妇女哭诉着,怀里抱着一始龀小儿。“真的是强词夺理,那明明是你偷了我的孩子,你这泼妇。”一名壮汉怒不可揭,几欲动手。两人被围在人群中,身旁的众人议论声不断。 那壮汉见争执不下,便来拉扯妇人,欲抢夺那妇人怀中的孩子。壮汉即将得手之时,忽然觉得脑后一阵剧痛,大叫了一声,顿时松了手。 “光天化日之下也强欺民女,强抢幼童?我这便抓你归案。”人群里不知何时杀出了一个江湖侠客打扮的少年,斗笠斜戴仅用白带系绕,短打轻衣上绣有云纹,眉似远黛,目若晨星,一双黑眸死死盯住那名壮汉。只见他手执一桃木为柄,精钢为刃的三尺银剑,声若奔雷,大喝一声,可谓是意气风发当少年! 壮汉的后脑勺受了那少年侠客的剑柄戳击,不由得头晕目眩,辨不清东西南北。那妇人见时机已到,匆忙匿走,不时便消散在人群里不知所踪。少年侠客一个箭步向前,一提,一扭,一按,那壮汉也就是徒有其表,立刻像软脚蛇似的被他按倒在地,连声求饶。 “为什么要强那妇人的孩子?”少年侠客厉声质问。 “少侠你误会了,那婆娘一定是个牙婆(古代对人贩子的称呼),她偷了我的孩子,我可以证明……我……”壮汉急得眼泪不停的在眼眶打转,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围观群众有的为这少年侠客喝彩,有的大喊把这壮汉押去官府。 “我凭什么相信你,跟我去官府!”少年侠客眼神澄澈又凌厉,就要把壮汉提起来,那位在偏厅一直默默注视的红衣少年却缓步走来。 “他是孩子的父亲,在极度恐慌和担忧的情况下的神情变化是骗不了人的。况且那妇人如果是有理,应该将这个抢她孩子的人带去官府,以便作证,为什么要先行离开呢?”红衣少年用折扇将缠斗的二人挑开,“那妇人会去鱼龙混杂的地方以便趁乱逃走,而且不会走的太远,看她走的方向估计往瓦窑去了。”围观众人幡然悔悟,暗声赞叹。 少年侠客略微思索了一下,顿时羞愧不已,连忙撒开了身下的壮汉。“阁下说得也有道理,既然如此事出于我,让我来解决吧!” 他正要转身奔瓦窑去,红衣少年却拉住了他,“别急,我已经让人去追捕她了。” 话音刚落,先前在少年一旁的青衣女子已经用麻绳捆住了那个牙婆,正朝着他们走来,顺手把孩子递给了那位父亲。那壮汉又惊又喜,对红衣少年不停道谢。少年侠客内心不禁对这红衣少年生出了几分敬佩。 “敢问阁下姓名?”少年侠客拱了拱手,“在下东丰县余孽。” “洛凰。”红衣少年回头应了一声,与青衣女子一并扬长而去…… (本章完) 第4章 心殇 第4章心殇 “有缘再见!”余孽望着洛凰的背影大喊。 洛凰挥了挥手,随后上了马车。身边的青衣女子也翻身上马,快马加鞭,一路奔城郊而去。 青衣女子名唤飞鸾,是洛凰的贴身侍女,亦是大名鼎鼎的漠北关王刀的传人之一,刀法一绝。 马车里点了薰香,花香肆意弥漫,窗外的景象疾速后退。洛凰眼神依旧平淡如水,让旁人难以揣测他的内心所思。 洛凰被玄虚真人带走后,王爷洛霆病情加重,不到一年就去世了。府里的人按照他的遗愿,并没有葬在宗庙,而是把他和王妃慕眷雪葬在了远郊的一处墓陵。 墓陵周围青树翠蔓,环境清幽,鸾凤和鸣,真个是如入仙境! 下了马车,洛凰将手中捻着的一支素心梅插入坟土,开始焚香祭拜。 “凰儿,我正派人去寻你,不想你已先到了。”一路人马从山前走来,为首的是一位约莫二十岁的女子,着一袭槿紫色长裙,眉眼如画,眼眸澄澈而灵动,淡雅素净,倔强清丽中又透露着一丝楚楚动人的易碎感。 “二姐,我先前在茶馆听书,见时辰不早便启身,先行至此等候。” 洛凰立即起身,向女子行了扶额礼。 “无妨,父王和母妃如若泉下有知,也会感到欣慰。”女子抿了抿嘴角,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宛如悄然绽放的紫薇花。 不错,谈笑间的这名女子正是洛燕的二公主,洛凰的二姐洛柔。 “可惜,大姐在宫里,我们一家还是不能团聚。”洛柔轻叹一声,也将手中的素心梅插入坟土,紧挨着洛凰所插的素心梅。 “她不来便不来了,还有莫与我提什么一家人。他们二老倘若还有半点良心,便不会将我送去那荒山野岭。他们倒是自在,一死了之。我呢?一回来就要接手他们的烂摊子,当什么燕王。”洛凰冷冷地哼了一声,语气间尽是轻佻和不屑。 洛柔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在洛凰眼中墓陵里的二位只是与他有着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他生命里还未驻足就已远逝的过客。看着洛凰美艳的外表下,却深深地埋藏着对人心的厌恶和猜疑,洛柔不禁又心疼,又无奈。她也花了很长时间才和洛凰建立了相对亲密的关系,也许是来自于洛凰内心深处还仍然有着对亲情的渴望,亦或许是洛柔本身想弥补对洛凰成长上的缺失的爱。现在,洛凰和她已经无话不谈,似乎完全卸下了那尖锐而且致命的刺甲。 这次,两人在归途中一路无言,洛柔害怕再说什么会刺痛洛凰那早已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的心灵。洛凰则是在一旁运气吐纳,抑制住暴突的青筋,他又开始疼了,是那种心脏被仿佛熊熊烈火燃烧般的疼。如若不是师尊玄虚真人授予他凝神之法,恐怕早已全身筋脉尽断而亡。 燕王府,往日生机勃勃的景象已经烟消云散,如今只剩下一片死寂,在洛凰眼中那些仆人婢女不过是行尸走肉。而那个在外面嫉恶如仇,仗义执言的少年,此刻,他的心已经死了…… (本章完) 第5章 临安城 第5章临安城 话说另一边,余孽自从与洛凰辞别,便一路向东,往京都临安城而去。 余孽原是凉州东丰县保正(类似于今天的村长,一般由富家大户担任)余亓的幺儿。余孽的母亲并非是余亓明媒正娶的,而是一名余亓一见钟情的青楼女子,母亲认为从良、嫁娶、生子便是功德圆满,孽障除尽,因此给他取名为余孽。 父亲余亓教他四书五经,一心只想他考取功名,入朝为官,可偏偏余孽自幼好习武,喜欢舞刀弄枪。余亓老来得子,也奈不住他,便请了许多武术名师来教他。时光飞逝,余孽也渐渐长大,他将所学的一招一式都紧紧牢记在心,其内力深厚,体魄远胜常人。 如今,余孽已经通过了乡试,作为一名武生员,他需要准备参加初春三月的会试,而会试就在临安城举行,由兵部主持。余孽由西凉出发,一路跋山涉水,历经两个月才来到临安。 临安城位于齐朝东部的皖州中心,河网密布,物产丰饶,既是萧齐的政治之核心,也是萧齐的经济之咽喉。主城方圆(相当于今天的边长或直径)五百余里(大概是一万六千平方公里),覆压山川江河,临长江而建,地势略高于周围其他城池。城内各式建筑星罗棋布,亭台楼阁高低错落,皇城则处于主城中心,方圆百余里。 主城有城门二十八道,分别按照四象二十八星宿之格局而建。东方苍龙七宿,为东角门、东亢门、东氐门、东房门、东心门、东尾门、东箕门;西方白虎七宿,为西奎门、西娄门、西胃门、西昴门、西毕门、西觜门、西参门;南方朱雀七宿,为南井门、南鬼门、南柳门、南星门、南张门、南翼方、南轸门;北方玄武七宿,为北斗门、北牛门、北女门、北虚门、北危门、北室门、北壁门。东西南北四方的主城门一路延伸到皇城,分别称为苍龙大道,白虎大道,朱雀大道和玄武大道,谓天之四灵。 余孽来到临安城下,抬头望去,城楼高耸入云,城门皆金钉朱漆,城墙砖石间甃,两侧阙亭相对,覆以七彩琉璃瓦。瑞霭祥云铺满天穹,飞虹天桥穿越其中。镌镂龙凤飞云,雕镌海马水兽。不仅赞叹道“好一个临安城!” 余孽束了束腰间的云纹带,绑紧了马革腕甲,从西昴门直入。守城的军官对他进行盘查,得知他是从西凉而来的武生员,随即放他入城。可说不上缘由,余孽一进城就浑身不自在,感觉有数双眼睛盯着自己,似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时刻监视着。 余孽入城时已是日暮黄昏,与前朝不同,萧齐取消了宵禁,也打破了市坊格局,因此大街小巷仍旧热闹,喧嚣。城门内两侧是卖珠宝首饰的行当,亦有金银铺,漆器什物铺,白虎大道中心的御道,人马不得行往。余孽沿着御街向东而行,一路上有纸画、花果铺席,又有香铺、酒店、女教书(古代妓女的雅称)馆舍,还有各样小吃摊贩,旋煎羊、白肠、鲊脯、干脯、旋炙猪皮肉,鹿肉,野狐肉……琳琅满目,各式水饭、馒头、包子、煎夹子更是数不胜数。瓦舍中又有货药、卖卦、喝故衣、探搏、评书、剃剪、皮影、令曲、变戏法之类,让余孽看得眼花缭乱。 余孽在街上买了些许小吃,见天色渐晚,于是走入一间客栈,打算歇息去了。 (本章完) 第6章 入栈 第6章入栈 进了客栈,灯火阑珊,掌柜的是一个虽已步入中年,却风韵犹存的女人。只见她笑盈盈地走上前来,问道:“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余孽环顾了四周,店里头空间不小却坐满了人,觥筹交错间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住店怎么?”余孽卸下背搭包袱,回了女掌柜一句。 “天字房一日一贯钱,地字房一日半贯钱,人字房一日三百文。” 余孽心中暗暗道:不愧是天子脚下,萧齐京城,这物价真是令人感慨,倘若带少了些盘缠却是难办! “如此,便要间人字房罢,先住个十日。”余孽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递与这女掌柜。女掌柜满面春光地接过,转身就领余孽上了楼。 这间客栈估摸着是临安西城区最大的客栈了,有上下七层,除去下面两层为酒楼,上面五层每层都有六十间客房,余孽所在的人字六十六号房就在四层的最东面。 这两日余孽都在窗台上斜倚着,望见城楼日夜有人进出,进来的多,出去的少。客栈里也来了不少外地人,操着各种方言。他也猜到那些人应该是进京来参加科举的。 萧齐的文举和武举并重,由低到高同样分为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武举的院试在各县城里举行,乡试在州府举行,会试在京城举行,而殿试则是在皇城里举行。 余孽摸了摸手里的宝剑,暗暗下定决心,此番一定要在会试上好好表现,夺得功名。 转眼到了晌午,余孽觉得肚子有点饿了,就下楼去了。余孽找了一张靠进客栈门口的桌子,坐了下来,点了几个卤猪头肉,烤乳鸽,炒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要了一壶花雕酒,自顾自地吃喝起来。 “哟呵!这不是杨公子么,来来来,里边请。” 余孽抬头一看,几个身着华服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为首的想必就是那女掌柜口称的杨公子。此人身长八尺,油头粉面,一脸玩世不恭的样子。他们与其他食客不同之处是都带着兵刃,透着一股杀意。 几人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后,要了几个小菜和一壶酒,开始闲聊起来。 “嗨,这届武举可不是好啃的果子,据说是高手如云呐!”其中一名微胖男子一边说,一边夹着菜。 “就是啊!那个扬州的武解元赵昊,冀州的武解元林宵,还有那个凉州的余孽都不是好惹的。”另一个瘦高的男子拿着酒碗,一饮而尽。 “怕个鸟!有兵部杨尚书罩着我们,那些虾兵蟹将也敢。”一名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拍着桌子,仿佛桌子都要被他给拍裂了。 “你小点声,生怕别人不知道么?杨兄是他的公子,莫说是伤了,就是杨兄掉根头发也让这几个毛头小子吃不了兜着走。”瘦高男子拉了拉彪形大汉。 余孽坐在一旁是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他生平是最看不惯走后门,搞特殊的,心想这帮人如此嚣张,目无王法,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本章完) 第7章 火并 第7章火并 “呵呵,杨某与诸位作个担保,这武会元不敢说,今年的杏榜诸位必然榜上有名。”那个杨公子笑着说,几人又举杯相碰,饮酒吃菜,不亦乐乎! 正谈笑间,这杨公子又拿起酒碗准备敬酒,忽听得耳边风响。他急忙把头一歪,再定睛看时,手里举着的酒碗早被打穿,碗中酒水似湍流奔涌一般,四处飞溅。这一围几人连忙环顾四周,见周围的食客神色无异,依旧像先前一样饮酒划拳,谈笑风生。 “这是何物?”几人中的微胖男子在地上拾起来一块骨头,疑惑地问道。 “嘶,这像是鸟骨,可我们并没有点烧鸟之类的菜……莫不是投掷来的暗器?”瘦高个的男子仔细地端详着这块骨头。 “嘭!”一声干脆利落,清脆悦耳的爆裂声传入耳畔,几人还在寻那鸟骨的来处,桌上的酒壶也突然迸裂,水花四溅,瓦片乱飞。 “奶奶的!那个不要命的孙子,敢暗算你爷爷!”彪形大汉离这酒壶最近,迸裂之时躲闪不及,瓦片飞出,在他脸上划出一道鲜艳的血痕,率先遭了殃。 原来余孽从小就喜欢打飞石,掷飞镖,练得一手投掷的好本事,只要是手里能盘活的,方圆百步之内可谓是弹无虚发。余孽刚才只不过是把吃光的烤乳鸽的骨头当做飞石,稍加暗劲,打了出去。 “何人在此暗算我家兄弟?敢做不敢当,可算不得好汉!”那杨公子起身呵道,按住了腰间的环首刀。 余孽见状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随即一个纵身,掠过众人,跃到这帮人面前。围观的食客纷纷停下筷子,放下杯盏,齐刷刷地望向这边。 “我等不打无名之辈,若是想切磋,烦请通报姓名。在下临安杨臻。”杨臻一拱手,行了个礼。 “小爷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西凉薛子是也!”余孽只是想给他们个教训,当然不会报自己的真名。 “我只是来告诉你们,武举凭的是真材实学,倘若没有真本事,还是趁早回家,少来这些歪门邪道,败坏风气。” “哦?真本事?凭你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泼皮无赖也敢对我们杨公子评头品足,真是笑死人。”一旁的微胖男子毫不留情地嘲讽道。 余孽顿时心头火起,抄起出云柳叶剑就朝微胖男子劈来,来势汹汹,势如破竹。那微胖男子慌忙掣出身后的齐眉棍,顶着一股强大的剑气,使双手奋力架住。 只听得咔嚓一声,那微胖男子手中紧握的齐眉棍断成两截,他的身体也随之被剑劈开,血光霎时染红了余孽的双眼。本来打算继续围观的食客犹如风吹蒲公英般四散奔逃,慌不择路。 “奶奶的,老子跟你这孙子拼了!”彪形大汉手执一柄朴刀,朴刀向余孽飞舞而来。 余孽彻底被激怒了,剑锋一摆,平地落雁式俯身躲过,由下而上地使出一式苍山负雪。可怜那彪形大汉,也在刹那间血肉横飞,一命呜呼了。那瘦高男子见情况不妙,连忙撒了倒马钩,跪地求饶。 余孽见他服软,怒火也随即降了下来,正欲收剑入鞘时,却发觉那杨臻早已不见了踪影。 (本章完) 第8章 救星 第8章救星 余孽也顾不得在地上跪着的瘦高男子,冲出了客栈,四下寻那杨臻。 话说杨臻一见势头不对,看准时机,撒腿就跑出了客栈。杨臻一边跑,一边想着:为这种破事把命搭上可不值当啊。杨臻用尽全力地跑了几里路,渐渐开始体力不支,气喘如牛。杨臻找了一个隐蔽的小巷躲了起来,他的心脏此刻猛烈地跳动。不知是因为全速奔跑导致,还是目睹了友人惨死和对余孽深入骨髓的恐惧,他感觉心脏都快要跳出喉咙了。 杨臻心里暗骂:这家伙真是个怪物,倘若明天擂台赛遇到他,却不是死了? 正想时,一个矫捷的身影,如鹰一般从他头顶掠过,落地后向他一步步逼近,此人正是余孽。 杨臻一转身,看见是余孽后大惊失色。“莫杀我,小人知道错了,小的决不会在武举的时候使小手段。小人与您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求大侠您放我一条生路吧。”杨臻双腿不停地颤抖,抖了几下竟不停使唤地软了下来,噗通跪倒在余孽跟前。 “哦?我想你这种败类,也还有回转的余地么?这次不会,下次也不会么?”余孽已经杀得兴起,那里还管杨臻说得什么。余孽手腕一转,剑身一扬,一式拈花落羽就朝杨臻袭来,杨臻只好硬着头皮,手持环首刀迎击。 杨臻哪里是余孽的对手,只杀的几个回合就手软筋麻,快要招架不住了。杨臻心想:死了死了,今日恐怕是要命绝于此,死在这怪物手里了。 余孽心里发笑,就这三脚猫功夫也好意思说自己是兵部尚书之子,不免贻笑大方了吧。余孽没有像一开始杀那两人一样,来势凶猛,反倒是像耍猴儿一样把那个杨臻弄得手忙脚乱,上遮下掩,动作滑稽可笑。 “剑下留人!”余孽猛地听见不远处有人大喝一声,急停了剑势,反身一脚,踢的那杨臻像个断绳纸鸢一般,飞出三四丈远,重重地摔在地上。 那杨臻虽说看起来是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但身子却也硬朗,仅仅是被余孽踢中处断了根肋骨,摔在地上也只是擦伤,若换作常人,早已命丧黄泉了。不过,杨臻还是疼得咿呀怪叫,再也无力反抗。 余孽寻声望去,你道此人生得怎么?一双丹凤眼,目露晨曦;一点绛朱唇,小巧玲珑。面如冠玉,身长八尺,青丝盘银簪,乌发肃金冠。手提青虹剑一口,江湖人称俏阎王! “来者何人?万望通报姓名。”余孽朝那人喊到。 “冀州林宵是也!”林宵一拱手,几步走到余孽面前。“此人不该杀,先前我在客栈听得你们争执,他们虽有舞弊之意,却无舞弊之实。阁下仅凭一面之词就杀了他两人,如今还伤了这杨臻,且不说他是兵部尚书之子,即便是平民百姓也要依法处置,不是你一人可以决断的。” 余孽愣了愣,才发觉自己确实是一时兴起,便让两人丧命,顿时羞愧不已。“如今我已经杀的了两人,这下该如何是好?” 林宵并没有回应余孽,径直走向杨臻,将他扶起,让杨臻速速离开。杨臻见事情有了转机,也顾不得疼痛,夹着尾巴仓皇而逃。 等杨臻走远后,林宵这才向余孽说道:“你杀了人,按律当斩,可我念你是条好汉,有法可救你脱身,亦可继续参加武举。” “这客栈我是断然不能再回了,只要阁下有法可救我一命,在下感激不尽!”余孽神色庄重,朝林宵跪下拜了一拜。 林宵嘴角微扬,把余孽扶起,而后在他耳边细语,余孽随即又拜谢。两人出了巷口,分道而行…… (本章完) 第9章 妙法 第9章妙法 林宵一路飞奔回去了余孽所在的客栈,显然客栈的女掌柜已经报了案,前来查看现场的提刑司捕快和刑法医官将整个客栈围的水泄不通。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林宵只得绕到客栈的后庭,因为伙计们都在前厅被提刑司的人审问。林宵纵身从窗台跃入,所幸官府的捕快还没有来得及搜查,于是将余孽的随身行李包裹都收拾好。随后,林宵趁着夜色匿入郊外一处破败的庙宇。 余孽则一路用斗笠和面纱掩饰住他的面容,趁着夜幕悄然弥漫整片天空,他飞檐走壁,从小道溜出城门,也来到了林宵指引他前来的庙宇。 这座庙宇抬头望去尽是断壁残垣,破败不堪,像是已有上百年没有人修缮打理的样子。青苔蔓延上石阶,绿树从朱墙的裂缝里伸出,庙门牌匾上的字迹已变得模糊不清,隐隐约约还看得见是四个大字,只是看不清楚罢了。大殿里也辨不清是哪个金刚,哪个菩萨,个个都仰面朝天,缺胳膊少腿,有少许完好的却又面目可憎,全无一点慈悲佛相。 正中央是一个约莫两丈高的佛像,余孽的父亲从不吃斋念佛,家里面多挂的是孔夫子,孟亚圣之类的儒生画像,更没有什么菩萨佛祖之类,因此余孽也不晓得这是那个佛祖。余孽想着反正已经杀生了,也管不得你个什么普渡众生,什么西方极乐,一脚踢翻了佛像面前锈迹斑斑的香炉,躺在了贡桌上,拿斗笠斜掩着脸,昏昏沉沉地睡去。 睡得正鼾之时,余孽忽听得庙门外有几声清脆的鸟鸣,而后又有脚步声,余孽是个耳清目明之人,即便是些细微至极的动静他也能听得明白。余孽睁眼看时,却不是林宵来了,心中大喜,道:“兄弟来了,等得我好苦啊!” 林宵将行李包裹交于余孽,又从衣兜里掏出一个锦帛,里面似乎包着什么东西。 “这是何物?”余孽不解,问道。 林宵则不慌不忙地说道:“这便是我说的能救你一命,让你明日能继续参加武举的好宝贝!”林宵将这锦帛徐徐展开,里面的东西却让余孽也吃了一惊。 这锦帛之下竟覆着一张血淋淋的人脸! “兄弟莫慌,这不是活人的脸,而是我用秘制仿作的人脸。我祖上原是擅易容换颜的方士,这技艺如今传到了我的手里。既然主考官从未见过你的模样,你大可易容成别的模样去参加武举会试,那时便不会有人认出来了。”林宵耐心地向余孽解释道。 原来起初萧齐的任何科举考试都是只记录考生的户籍信息,却不会将考生的相貌绘制下来,由此便产生了许多冒名顶替的现象。后来朝廷逐渐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便要求考生带上附有画像的符牌(古代的身份证)才能参加科举。 “那符牌上的画像如何造得假?”余孽还是不放心,再次询问林宵。 “符牌之事可以将旧的撕下,我为兄弟再画,兄弟大可放心!”林宵说着便为余孽铺上那逼真的人皮面具,为他改头换面…… (本章完) 第10章 武举,开始! 第10章武举,开始! 话说林宵为余孽易容改颜后,两人一夜无话,余孽睡在殿上的佛像后,林宵则躲在后院,都呼呼大睡。 次日清晨,又是一阵鸟鸣,扰得人心烦。余孽昨日只觉得脸上黏黏糊糊的,不想今日就没什么感觉了,再伸手一抹,那副脸皮就像长在了自己的脸上似的,牢固的很。 余孽隐约记得林宵曾嘱咐他,要想这脸皮化了,又不会伤着自身皮肉,唯有用黄酒浇灌,方才化得。 他出了大殿,绕至后院,却看见后院空空荡荡,林宵早已不见了踪迹。余孽四处寻他不得,也没有想太多,收拾好了行囊,起身奔临安城东郊的兵部演武堂去报道了。 余孽来到演武堂的正门外,人们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好不热闹!今日全国各地的武举人都要来考试,只因考生太多,所以兵部尚书杨铭分别把考场设在了城郊的东西南北四处。设施副考官若干,而主考官杨铭则四处游走查看武举现场。余孽眼睛尖,一眼就望见了在检录处的林宵,朝他扬了扬手。而林宵仿佛就像没有看见他一样,头也不回地进了演武堂外厅。 余孽心里正纳闷,忽又见到昨日被他吓得跪地求饶的杨臻,他也进了演武堂。余孽便暗声道:“但愿这厮莫要将我认出来,否则我怎生逃脱?”余孽随即排在里队伍的最后,也顺利进了演武堂外厅。 外厅内人头攒动,一个个的左顾右盼,等待着考官们的指示。大厅内构筑雕龙画凤,流光溢彩,一旁的侍卫则个个肃穆审慎,庄重威严。余孽倒也是参加过院试和乡试的,却未曾见过这么大的场面,不免心生敬畏。 萧齐的武举考核内容共分为七类,分别是举鼎,步射,御射,韬略,舞兵,徒斗和律法。 举鼎,顾名思义即是举起青铜大鼎,有一百斤至一千斤重量不等的鼎。考生先是举千斤鼎,倘若举不动则换轻一些的,直至可以举过头顶为止,此鼎的重量会被记录下来,作为考生的成绩,越重则排名越优。 步射就是站立不动,射五十步(大概是七十五米)外的箭靶,连射五发,以总环数为最终成绩。御射亦是射五十步外的箭靶,不过是骑着快马飞驰下连射五个箭靶,每个箭靶相隔亦五十步。 韬略考察的是行军布阵,统领士兵的能力;律法不仅要对通晓萧齐的国法,还要对军律倒背如流,烂熟于心。 舞兵,是让考生选择两种或以上擅长使用的兵器,现场表演展示。展示完毕后,由当场的众考官打出分数,是最具主观性的考核形式。 徒斗,一般会放到最后考核,因为考前要签定生死状,以擂台赛的形式进行,同时设三个擂台,首发的擂主即是前面考核综合成绩最优的三人。按照规定,若有一方认输或者倒地不起,另一方才判为胜利,获得一分。若双方在半个时辰内还不能分出胜负,则双方判平,不加分也不扣分。若有一方判为作弊,则终止比赛,该方失去一分。最终,以获得的分数进行排名。 此刻,余孽跟着侍从前往楼上的单人房间,即将开始韬略和律法的考试。 (本章完) 第11章 如兰 第11章如兰 余孽进了房间,里面只有约莫五六平的空间,最高处也只有一丈三尺余。门外边有监督的侍从,房门敞开,仅用一帐帘子遮挡住,方便侍从随时查看到室内的情况。余孽也留意到左右两侧都有若干考室,自己的考室是在靠中间的位置。 考卷是密封的,余孽待鸣锣后撕开金纸,拿出考卷。为了这一天,余孽已经准备了有半年之久,紧张的感觉遍布了全身。当余孽看到试题后心中暗暗庆幸,考察的都是他早已准备过的内容。余孽挥笔而就,文不加点,一个时辰未到就完成了律法的考卷。 接下来考核的内容是韬略,与律法不同,韬略由主考官现场出题,让身边的随从快马加鞭分别送至四处考场。待传递的使者来时,所有考生便出房门查看,但不许谈论,查阅完题目后再会到考室,各自作答。 余孽瞟见周围的考生看见韬略试题后均面露难色,他却心头大喜,想必这题是考官有意刁难这些只会死记硬背,纸上谈兵的愣头青所作。于是他也不慌,口里吊着根狗尾巴草,嘴角一勾,回到考室写下了自己的答案。 转眼到了日中,往年都是皇宫内的御膳司为考生们做午膳,煮菜皆是焖鹅,醋鱼,烤鸭之类,饭后再为考生们沏上一壶清茶,又有诸如马蹄糕,绿豆饼,山楂糕,果脯之类的甜点消食,今年也是如此。余孽草草用了膳,便在房内闭目养神,为午后的考核养精蓄锐。 “不知林宵怎么样,诶,算了,待考完再去寻他。”余孽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运气凝神。午后的考核内容是举鼎,他要让全身的力量都聚集到双臂,力劲融通达到己身巅峰。 通常而言,劲即为能量的表现,分为两种。一是力劲,由体内向体外发出,可以融通到身体的各个部位,这种即便是不是习武之人其实也可以做到;二是气劲,由体内到外界,释放的范围和大小由武者自身的内力和控制决定,这种需要至少是洞明境的武者才能做到。当练武的境界不断提升,气劲和力劲的上限也会随之提升。 “下一位,皖州杨臻!”辅考官高声念着,余孽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也不知这杨臻用的什么膏药,恢复速度异常惊人,昨天还是一副死狗的模样,今日却脸色红润,单从表面丝毫看不出有负伤的样子。 “举鼎一千斤!” 只见杨臻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千斤鼎举过头顶,引得围观考生一众喝彩!余孽却在一旁呵呵冷笑,以他的境界完全可以判断出杨臻的力劲分配如何,想要看出这鼎不过五百斤并非难事。 不过,经历了失手杀人后,余孽此刻并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只想快些考完。他心想若考取了功名,朝廷最好调遣他去州县当个武官,能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倘若落榜,无颜见江东父老,他便闯荡江湖,当个行侠仗义的江湖侠客也逍遥快活! “且慢,此鼎有蹊跷!考生君如兰是也,还请先生明察。”人群中一青袍白衣的男子从余孽身后闪身而出,高声喝道。 古人云:兰生幽谷无人识,客种东轩遗我香。辅考官上下打量,但见此人身长八尺余,全身萦绕幽兰清香,国字脸浩然正气,一字眉稳踏八方,高鼻阔口,目露寒霜。乃是生在野巷无人谈,一朝高中君如兰! (本章完) 第12章 纨绔 第12章纨绔 杨臻不禁慌了神,心想又是那里杀出来一个莽夫?换鼎一事是他和父亲算准了天时地利人和,岂能被人拆穿?于是他连忙挤眉弄眼向辅考官示意,让他遏止住这个叫君如兰的上去查验。 “考场之器物,所谓尚书大人及属下亲自考订查验。你这是质疑我们,质疑朝廷科考命官么?”这个辅考官也懂得察言观色的主,照杨臻之意说道。杨臻舒了一口气,向辅考官投去肯定和感激的目光。 君如兰大步流星,走向前来,“鄙人不敢,只是如若没有问题为何不能让我查验?错了,我只得向先生俯首认错罢了。” 君如兰此时冷冽的目光从双眸射出,辅考官也被他高大魁梧的身躯,在不到三尺的距离下震慑住,顿时动弹不得。 “倘若我说对了,按照萧齐律法这杨臻就要废除考生之名,往后不得再参加武举,而先生作为考官也会被革职查办。您不会是怕了吧?”君如兰坚定又沉重地朝那名辅考官质问道。 初春本是天气尚凉,可看杨臻怎么?他冷汗打背后直冒,里衬都快湿透了。杨臻是兵部尚书杨铭之子,妥妥的官宦之后,临安一带出了名的公子哥。 杨铭已经年过半百,常年不着家,就这一个独苗儿子,自然舍不得儿子吃苦,从小就视他为掌上明珠,可没想这小子倒是越加放纵,不学无术,那是肆意妄为。 杨臻吃喝嫖赌一样不落,同他玩得好的还有湖州韩王之子李择年,西凉铁骑军统领阮鸣之子阮邺,越州楚王之子陈羸,连上杨臻,这四人并称天下四大纨绔。最后连杨铭也受不了他,想着再这样下去迟早杨家的基业迟早毁于一旦了。杨臻也是被父亲逼着才肯学了三年的武功,气劲尚浅就按父亲的意思去参加武举。 州县的考官们都忌惮杨铭,也就对杨臻舞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甚至还主动为杨臻开后门。本来舞弊是瞒着父亲杨铭的,可杨臻到死也想不到,昨天因为和一些狐朋狗友聊起了家事,吹了牛,结果造受毒打,险些丧命,今天又不知从哪儿杀出个莽夫,非要验鼎。杨臻只叹自己倒霉,真是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能听天由命。 “是啊!如果他说的对,为何不能验?” “他好像是兵部尚书杨铭之子吧,不会是借着官威公然舞弊的吧?” “什么?他奶奶的,小王八蛋逞着是官宦之后就能目无王法?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还哪有出头之日!” “就是啊!连武举都如此不公正,还有国法家规可言么?” 众考生顿时炸开了锅,都大声谈论着,吵吵嚷嚷的,就连其余的考官也都凑了过来。事情都被拱到这个份上,余孽想着无论是谁,要么一个扰乱考场秩序被警告,要么一个武举舞弊永不得再考,反正都不会影响到自己。再者说,杨臻万一漏了馅,还能看看主考官杨铭怎么处置这个“好儿子”,余孽想到这心里暗爽,不禁嘴角微微上扬。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余孽失了算,更让君如兰感到难以置信。 (本章完) 第13章 检误 第13章检误 黑云摧压着整座洛北城,没有一缕晨曦能够穿透这万丈乌霾,它的压抑让人深陷进去,仿佛感觉快要窒息。雨,淅淅沥沥地,不断相互撞击着,飞舞着,最后疾速下坠,陨落下来,落到房檐上,落入燕王府的凤栖阁之中—— 洛柔全神贯注地看着眼前的棋局,棋子在她纤细洁白的手指间悬停,却迟迟不肯落子。 “银蛇出洞?凰儿,你这棋实在是破绽百出,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俗手。”洛柔微微一皱眉,向前俯身,右手托住腮,一双杏眼圆睁,目光流转于棋局白子之间。 “二姐,既然如此,您这又是何故?”洛凰将身子斜倚在太师椅一侧,凤目微启,语气慵懒地反问道。 “不对,你心思最为缜密,这么大的破绽不能够看不出来,想必是暗藏玄机,我不曾想到罢了。”洛柔假装有些埋怨地样子,瞥了洛凰一眼。 “哈哈,我能有什么坏心思,只是为了二姐陪我多下会儿棋而已嘛。”洛凰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又探头向外望了望。庭外的雨势渐渐弱了下来,站在庭外的几个侍女也都收起了伞。雨后新虹横卧在天穹,天空和湖泊相映,像嵌在一起的湛蓝的水淋淋的宝石,闪烁流动着宝蓝色的光华。 “终究是当局者迷,这局棋是我赢了,不过输的却不是你。” 洛凰自言自语似的说完,一摆袖袍,起身向庭外走去…… 临安城城郊演武堂内,气氛骤然紧张了起来,君如兰气势逼人质问着辅考官,余孽则在一旁静观其变,默默看戏。 “好,就若依这位考生所言,拿称来!”此时,从人群里一位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缓步而行,此人便是负责西郊武举会试考场的副考官兵部侍郎章烁。身后的两名随从随即从库房拿出秤来。 萧齐的称与前朝不同,是开国功臣,工器巨匠公输瞾所造的乾原秤。所称的物品置于秤台之上,内置机械弹簧,通过称台下降的刻度来反映出物品的重量,大的能够称量两千斤以内的器物,刻度精确到两。 几名侍卫七手八脚地将鼎放上乾原秤,齿轮缓缓运转,众人皆屏住呼吸,紧紧盯着刻度的变化。此时的杨臻面如死灰,再没有从前的张扬跋扈的神色。 突然,刻度停止了变化,最终停留在数字一千。 什么!?余孽心中不禁咯噔一下,这下居然看走眼了。杨臻这小子什么时候有这般力劲,能轻松举起千斤鼎?就连杨臻自己也愣了神,若要举起千斤鼎,力劲贯通,起码也是达到开阳境的程度,而自己不过区区洞明境,怎么可能做到? 副考官章烁歪嘴一笑,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的君如兰,然后正色厉声道:“考生君如兰罔顾考场纪律,无端生事,质疑考官公正,按律应逐出考场取消该项目成绩。” 君如兰低着头,默不作声,像是吃了哑炮一般。方才那些乱起哄的考生也霎时间鸦雀无声,没有人敢再说什么。 “在下冀州林宵,有句公道话想替这位兄台说,望诸位考官给我这个机会。”不知何时,林宵已经从余孽身后走出,径直走上前,拦在君如兰和章烁之间。 (本章完) 第14章 求情 第14章求情 章烁连同一众辅考官皆愕然,刚刚才摆平这个君如兰,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冀州林宵? “你即便是冀州的武解元林宵,但这里是考场,纪律严明岂容你等儿戏。想着为他求情,不罚他难道罚你?”章烁眉头紧锁,坦言反问道。 他就是林宵?!除了余孽和杨臻以外,众人一听到林宵的名字都吃了一惊。素问江湖上有俏阎王之称的林宵,八岁就曾以一己之力屠杀吃了一村人的斑瓓黑额虎(在萧齐被视为二级凶兽),一夜之间数百名海寇命绝他手,“俏阎王”由此而来。天生的开阳境,年仅二十八岁已经突破了天权境,在众人看来此番的武会元,林宵是志在必得! “请恕在下冒昧,武举同科举一样,向来是最注重公正的,我等小辈岂敢从中作梗。君如兰今日倘若就此受了罚,杀鸡儆猴尤效,明日那里还得有侠士为公正审明?只怕被人暗中诟病。大人若海量,放他君如兰一马,天下人必然盛赞你的英明,圣上又何愁民心不服呢?”林宵字字珠玑,言辞诚恳说道。 “林兄所言甚是,还请大人高抬贵手。”人群里有一处响起清亮高亢之声,众人皆寻声望去。 “是扬州武解元赵昊!”当中有认出来的高呼。 “什么?他也来了!” “这下咱还比个啥呀!还是回家种地去吧。” 人们有的是又惊又喜,有的是暗暗叫苦,被这突然杀出来的赵昊是打了个措手不及。扬州赵氏北斗七星锤名扬四海,赵昊便是老锤王赵羡长子,新一任锤王。赵昊和林宵一样是天权境的高手,而且他师出名门,如今只有二十六岁。 看见这般情形,那章烁眼神忽闪,内心思量,确实是饶过君如兰最为稳妥,得理不饶人实在是下下之策。于是,他袖袍一挥,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故作姿态说道:“好罢,君如兰予以警告,往后不许再违乱考纪。” 君如兰叩谢过了章烁,又向林宵和赵昊两人拜谢,方才下了场。 余孽,林宵,赵昊在举鼎赛中成绩均为一千斤,让许多人意想不到的是,君如兰也是一千斤。该项考核四人均为并列第一。 虽说林宵和赵昊都是武解元,实力足以让所有人忌惮,可是比余孽这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还是差远了。余孽,昔日曾经完全毁灭掉一个武林门派的少年,一日之内上达千人的宗派无一幸免,尸横遍野,尽管连余孽自己也记不清为什么平白无故灭掉了已经延续了数百年的臭名昭著的鹰溪宗,以及其中的过程。但是,其“冷面人屠”的名号已经不胫而走了。一切的恐惧来源于未知,没有人知道这个余孽的实力上限是多少,有人说是天权境的高手,也有人说是天玑境的,还有说是天璇境的。 御射和步射不是余孽所擅长的,自然也只是取得了靠近中间的名次。接下来便是舞兵,余孽如无意外,使用的是剑和长矛,取得了前五的名次。 (本章完) 第15章 招妓 第15章招妓 转眼间,天色渐晚,当日的武举考核的内容也结束了,众考生皆被安排到驿站歇息,驿丞给他们分发了房间的钥匙(当时的驿站客房的房门是采用双开锁,即门内用钥匙反锁,门外也需要用钥匙打开的机械锁,亦是天下第一工匠公输瞾的杰作)。余孽拿了钥匙,便准备回房,恍惚间又似乎留意到杨臻离开了驿站,他本没有这个闲心去赏玩夜游,但还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悄然跟上了杨臻,想知道他到底要去做甚。 话说杨臻这位兵部尚书的公子哥,近日可是憋了一肚子气,心中郁闷,于是出了驿站,奔主城南的朱雀大道而去。 行不多时,杨臻来到一隅女教书馆舍,门外挂着两个栀子灯,牌匾高悬,上书一行行楷“潇湘雅苑”。这是主城南最繁华的青楼,许多文人雅士和风流才子消遣的地方,杨臻这种纨绔子弟自然也不会少去。 “杨公子,您真有雅兴,怎么今日才来啊?姑娘们都念着想见您呢!”一头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鸨上前扶着杨臻就往里走,身上的香水味浓烈得令人作呕。 杨臻邪魅一笑,有些玩味地瞥了老鸨一眼,然后说道:“王妈妈,我今儿来不为别的,就是想要见见花魁刘姑娘,其余姑娘不用招呼了。” 杨臻口中的刘姑娘是这里的头等花魁,名唤刘凝韫,六岁流落至此,被王妈妈收容。这位可以说是花容月貌,论形貌不逊西施貂蝉;诗文皆长,比文采不下薛涛班昭。她尤擅弹奏琵琶,小曲小调又唱得极好,坊间对她便有“琵琶美人”的美称。不少富家公子为了她,不惜花费重金,普通人莫说是点唤这位花魁,就是见上一面也是痴人说梦。 “有话直说,别在我面前兜圈子。”杨臻见这王妈妈支支吾吾,扭扭捏捏的样子,心里头不免耐不住性子。 “啊这,杨公子莫怪我,今日刘姑娘身体欠安,不便接客,要是扫了公子的兴,反倒不美。不如让我叫几个新来的姑娘让公子**,意下如何。”王妈妈也算是八面玲珑之人,懂得察言观色,“**”是坊间的行话,意为破除处女之身。 杨臻日间受了惊,憋着一肚子火,那里还忍得住王妈妈这番推脱,怒声道:“今日我若见不到刘姑娘,往后你也别想在此营生!” 杨臻好歹是兵部尚书的独子,论名望和权势,岂是平民百姓可以惹的。王妈妈内心悚惧,领了杨臻进入厢房后,也只好硬着头皮把还在床榻上的调养休息的刘凝韫唤起。 女人经期不适本身是人之常情,奈何刘凝韫这几日疼痛得比往常还要厉害,饭也吃不下。王妈妈怕毁了招牌,便请了临安城里有名的郎中为她诊治,开了几副汤药滋补身子,让她卧床休息。 “快来快来,杨公子莫怪我家小女,确实是身体不适,怕不能服侍好您。”王妈妈一边说,一边拉着不情不愿的刘凝韫走到杨臻跟前。 房内布置华美,色彩绚***起别家姑娘的厢房还要艳丽几分,淡淡的紫檀香飘逸于空气间,刘凝韫原本白里透红的肌肤在病态下显出了冷月般的白,犹如广寒宫的姮娥。唯有樱唇绽露出的一丝血色才使人意识到她的生机尚存,从天仙下凡的南柯一梦中惊觉。杨臻也曾见过她一面,仅是那遥遥一面就让杨臻难以忘怀,他觉得此刻的刘凝韫比那一次的更为凄美,美的惊心动魄,噬人心魂。杨臻呆呆地望着眼前的仙女,久久不能言语—— 另一边,余孽已经飞檐走壁越上对面厢房的屋檐,透过纱窗观察着他们房内的一举一动。 (本章完) 第16章 花陨 第16章花陨 “快见过杨公子,你今晚好好服侍公子,切莫怠慢。”刘凝韫还在口里嘟囔着什么,就被王妈妈掐了小臂一把。 “刘姑娘,我们上次见过的,小生这厢有礼了。”杨臻目不转睛地盯着刘凝韫,摆出一副谦谦公子的模样就要上前牵她的手。 “哦,小女子记性不好,不曾记得有见过公子。”刘凝韫叉手回了个礼,道了个万福。杨臻的手尴尬地悬在半空,也只好识趣儿收了回去。 王妈妈照样寒暄几句,就出了房门,临走时还给刘凝韫使了个眼色,仿佛在说:你要是敢得罪杨臻,绝对没你好果子吃。 杨臻等王妈妈走后,心中狂喜,想着这下总算轮到本公子大放情怀了! “姑娘芳龄几何?素闻刘姑娘琵琶弹得极好,可否为小生弹奏一曲?”杨臻也不客气,在桌前坐下,翘起了二郎腿。 “今年二十余四,琵琶也是略懂皮毛,就不在公子面前献丑了。”刘凝韫身为花魁,不仅才貌双全,为人处世也是圆滑,三言两语就婉拒了杨臻。 杨臻吃了瘪,心里又是一阵不爽,却又不死心,左手搭住刘凝韫的香肩,向她那边凑近。 “妹妹,我比你年长一岁,既然不想弹琴,便陪哥哥饮酒吧。”杨臻说罢就拿起酒壶给刘凝韫面前的酒杯斟满,色咪咪地盯着刘凝韫。 刘凝韫气血亏虚,浑身乏力也推脱不开,不多时就被杨臻生生灌了一壶陈年杜康,脸色也变得红润有光泽,宛如朵朵桃花一夜之间绽放。杨臻饮了酒,借着酒劲也伺机对刘凝韫的身子上下其手。刘凝韫被杨臻弄得痒了,就奋力挣脱开他的手,眉头紧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妹妹想是不高兴了?有什么不顺心的事跟哥哥说,哥哥有的是钱财和手段,尽管帮你摆平!”杨臻察觉到了刘凝韫的神情变化,又紧紧攥住刘凝韫的纤纤玉手。 “不曾,只是今日有只麻雀,在我休憩之时忽然飞入,我倒想把它赶跑,却又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也是恼火,要拔了它的毛,再烤熟它解气。但王妈妈却怕,说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平日里吃斋念佛惯了,怎好屠杀圣灵?”刘凝韫神情渐渐显出厌恶,却又故作姿态说道。 杨臻并非愚蠢庸才,这话里有话怎么听不出来?再加上刚才吃了瘪,他不禁又气又恼,顿时满脸涨红,大喝道:“贼婆娘,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堂堂七尺男儿岂容你这般羞辱!这就让你尝尝我的厉害!”说罢,杨臻一手扯开刘凝韫衣裙的系带,另一边就把刘凝韫推到床上。 望着床上衣不蔽体,美若天仙的花魁,杨臻霎时间**高涨,眼看着就要宽衣解带和她一番云雨。刘凝韫却十分不爽,死命挣扎,可她那里是杨臻的对手,即便是费劲全力也逃脱不出杨臻的魔爪。刘凝韫被杨臻下半身死死压住,正无计可施之时,随手抓到一件硬物,是她用来睡觉的一个玉枕,也不管的三七二十一就往杨臻的头拍去。 杨臻好歹也是习武之人,听到耳边风响,便反手挡过玉枕,口骂贱货,另一只手随即赏了刘凝韫一记“鬼王扇风”。一代花魁何时遭得住这罪,直打得她眼冒金星,疼得她涕泗横流。杨臻还不消气,又抓起她往地上用力一摔,不料这一摔刘凝韫竟磕到檀木的桌脚,顿时头破血流,自此香消玉殒,一命呜呼了! (本章完) 第17章 饰非 第17章饰非 杨臻不知刘凝韫这位芳华正茂的绝色佳人已经悄然离世,口里仍旧骂声不断。待到刘凝韫没了声响和动静,杨臻俯身查看,伸手一摸她的脑后,暗红色的血液就在杨臻的掌心涌动。杨臻大惊失色,跌落在地,随后慌忙穿好衣服,提上裤子就往门外走去。 不一会儿,杨臻将那个老鸨带回房间,老鸨起初还有些心存侥幸,以为杨臻是看花了眼,晃了神,才说刘凝韫死在房内。可当这老鸨上前查看却也吓得跌落在地,一时间丧失了言语的能力。 “王妈妈,你也看到了,是她不配合。我是客人,要的不过是她好生侍奉,她言语羞辱还公然违抗我,这是她坏了规矩!我不管,这事就算是她想不开,自寻短见,赖不得我。”杨臻逐渐缓过神来,不想事情闹大,便开始推脱责任。 “公子啊,小女一直伴在老娘身边,如今没了她,我可怎么过啊?”老鸨泪眼婆娑地说道,又不时瞟向杨臻,惺惺作态。花魁死了,诺大个潇湘雅苑就没了招牌,在她身上的花费开销可不就变成了一江春水向东流,奔流到海不复回了么? “王妈妈,我理解你的心情,这些算是我的补偿,这件事情你千万别说出去。”杨臻自然明白破财免灾的道理,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一沓官印纸钱塞给老鸨,每张相当于白银一百两。 老鸨假装不情愿的样子,接过来那一沓纸钱,点算了一遍,足有白银二千两。这是什么概念?当时萧齐的一户三口平民之家一个月的正常开销也不过是一两银子,二千两就是一生一世也花不完的钱。 “既然如此,就算是小女命苦,全按公子的意思去办吧。”老鸨擦干眼泪,佯装不舍的样子说道。 杨臻是什么人啊?朝廷重臣的贵公子,这老鸨当然不会跟他较劲,更不会跟钱过不去。她见杨臻主动赔偿损失,不好再纠缠不清,可谓是给了个台阶赶紧就下。 “此时不可声张,找个地方埋了她,若是有人来问,就说她病死了。倘若今日之事你敢泄露一丝出去,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下去陪她。”杨臻知晓刘凝韫的名气,必然会有不少有权势的人会来寻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对老鸨威胁道。 “是,是。”老鸨连声答应,手里攥着纸钱,哆哆嗦嗦地送走了杨臻—— 余孽暗中观察着,心里很不是滋味。刚才杨臻杀花魁刘凝韫的经过他看得一清二楚,他不想暴露自己,因此没有出手阻拦。他比杨臻先行回到驿站的,洗漱完毕后躺在床上,可今夜发生的事却让他迟迟无法入眠。余孽的母亲虽然和刘凝韫同样是青楼女子,但是余孽并非是因同情她的遭遇而辗转难眠。余孽在想,为何世道如此不公正?杨臻是人,他也是人,杨臻误杀了人却能够靠钱财和权势推卸责任,全身而退,而他误杀了人却要东躲西藏,若不是有贵人相助兴许已经命丧黄泉了。 余孽越想越气,嫉妒和仇恨的种子在他心中的阴暗一面悄然萌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