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音乐电台》 第一章 两个穷人 临海城,南城区边缘。 南城区的边缘有一座很有些年头的石桥,这座石桥的那一头坐落着繁华的大厦,拥挤的商场,高耸的大楼,以及富人才有资格住的别墅海房。 丁一去不在那一头。 丁一去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虽然没有住在石桥的那一头,可好在我也没有住在石桥的这一头。” 石桥的这一头与那一头的光景大相径庭。临海城有两个贫民区,这一头恰是其中之一。 而他不在这一头。 和丁一去住在一起的好朋友王九蛋也常常以此为荣。每逢有人要问王九蛋所居何处时,王九蛋总会扯住自己满是破洞的衣服,把这番话告诉他们。 “我的家不在贫民窟,你们莫要乱说,我住的地方可不是贫民窟。” 丁一去和王九蛋的确不住贫民区。 但他们也没有住在石桥那头的富人区。 他们就住在黑色的石桥底下,漏风的桥洞里面。 这地方的的确确不是贫民区。 但它却比贫民窟更差劲,更糟糕,更难住。 ········· 丁一去又见到了王九蛋。 他们本是好朋友。 但这三个月来,自从丁一去得到一个好机会,去了城东的富人区兼职做工之后,他们见面的时间就变少了许多。 其实他们不但是好朋友,而且是各自在临海城里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因为他们都穷。 因为他们都没地方住。 然而两人的见面通常都是很高兴的——两人往往都会拿出自己这一整天来掏到的新鲜小玩意儿,或是抢到的大超市里快过期的食品,甚至是偶尔在学校边拾到的一些学生少女们抄录好又不知为何被扔掉,记录着的歌词的小纸。 他们将这些东西一起分享出来,使独乐变为众乐。 两个人会一边吃着超市的草莓味面包,一边“品鉴”一些奇奇怪怪的歌词,偶尔还会唱上两句。 唱歌所赋予人们的快乐,是不分穷人与富人的,每个人都很平等。 今天他们没有唱歌。 王九蛋手里握着一份丁一去在“南丁格尔医院”的医疗检测报告。 他没有看,他不认识几个字,但是他已经得知,丁一去患上了肝部癌症,且查出时已经是晚期了。 王九蛋长长地叹息道:“这病在三四十年前据说是绝症,想不到到了今天2049年,这鬼毛病居然还是没法子医。” 丁一去道:“也许还是有些法子的,但那些法子一定不会用在我这样的穷人身上。” 王九蛋默然。 他讲不出什么安慰丁一去的话来。 丁一去又道:“我前些日子经人介绍,去城东的富人区兼职打了一阵工,不但赚了些钱,而且还得了一次免费体检的机会。” 王九蛋道:“他们送你到‘南丁格尔医院’去免费体检?这可真是大手笔。唉.......” 南丁格尔医院是全球连锁,技术顶尖的最好的医院之一。 丁一去道:“我原本没想去体检的,但想着可以见识见识南丁格尔的大场面,又是免费,于是最后还是去了。” 他接着叹道:“想不到我一体检就检出了这个鬼毛病,看来免费的东西果真不好。我实在不该贪便宜的,贪小便宜就要吃大亏。” 似这种黑色幽默的玩笑,换作平常王九蛋一定捧腹大笑,高赞其趣,但是此时王九蛋却一点儿都笑不出来。 王九蛋留恋地打量着他们所一起居住了三年的桥洞。 桥洞边上的水缓缓向东流去,人的生命流逝岂非也正像这流水一样,一去便不会复返了? 王九蛋问:“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丁一去道:“我开始想着让我哥俩最后开一次告别典礼,送一送我最后一程的。” 王九蛋不言。 丁一去道:“可想了想,我们也实在没什么钱来举办典会,所以就算了。” 过了半晌,他才又道:“我曾听人说,大象在临死之前,会为自己找个安静的坟墓,然后独自死去,我也决定去这么做。” 王九蛋道:“你也决定一个人静静地去世?” 他听说过,肝癌的人通常发现得很晚,死得却很快。 丁一去点头道:“所以我来见你最后一面。” 王九蛋想了很久,他没有说“再见”二字,他只说:“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请人把我们的故事记下来,你英年早逝,非常可惜,到时候就让你当主角吧。” 丁一去笑道:“不用了,现在的读者是不会喜欢我这种每天在桥洞下做垃圾回收,自甘躺平,不求上进的人当主角的。” ········· 丁一去最终走到了南城。 南城区有一片地方是穷人区与富人区的交界之处,若穷小子们想见富家的千金小姐们一面,往往都会到此间来等望着。 这里对于穷人们来说,是购置物件的商城,对于富人们来说,是集采材料的集市。 丁一去的怀里揣着三百块华夏币,这是他才挣来的全部积蓄。 这笔钱用来治病肯定是不够的。 但是他可以买到一款老款的音乐收音机。 ——如果病治好了,他会很高兴;如果在死前用收音机好好地听几首好歌,他也会很高兴。 丁一去自话:“既然都高兴,那么就差不多都是一样的了!” 他果真走到一家叫作“荷花二手市场”的地方,砍过价之后,用二百五十块钱买了一台原价三百四十块的收音机。 这收音机虽然是二手的,年头却不老,看起来还很新,精致小巧,泛着安静的蓝色,按键旁边还镶着一圈塑料做的“小宝石”。 当他提着收音机走在南城的街上的时候,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疯了。 “他不是桥洞下面那个捡破烂,收垃圾的么?他也要听音乐?” 有个人道:“我晓得,他前几天不知走了什么运,去富人区混了段时候,想必是打工赚了些钱,然后就来买东西了。” 丁一去已然走远,而议论他的两个人还在一路走,一路说。 “我早说过,这些捡破烂的不懂怎么生活。你瞧瞧,他把仅有的钱挥霍在这上面,等以后他要是生了什么病,恐怕窘迫地连看病的钱都拿不出.........” “他这样子生活,真是糟糕透了!” 丁一去从来没有觉得他的生活糟糕过。 尽管除了王九蛋以外,别的人都不这么认为。 丁一去转过条街,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打开收音机,选择了一个频道开始播放音乐。 “您好,这里是‘神奇音乐电台’,由于您的信号不好,请你先向西走一百五十米。” “嗯,这...收音机还能有这样的提示么?这是城里,怎么会信号不好?” 丁一去感到有些奇怪,但还是向西走了。 “您好,请您再往南走三百四十米,接下来将为您播放歌曲‘送你一朵小红花’。” 丁一去愈发觉得这台收音机古怪,但他还是照做了,又往正南方向走了三百多米。 他走到了一条水沟面前。 顺着水沟往东走,那便是靠着海边的富人区,而向西行,则是他所住的“桥洞之家”。 而这一回收音机里总算没有失信,果然已开始播放起音乐来。 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一首歌了。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你昨天新长的枝桠。】 【奖励你有勇气,主动来和我说话。】 【不共戴天的冰水啊、义无反顾的烈酒啊,】 【多么苦难的日子里,你都已战胜了它。】 【·········】 【送你一朵小红花....】 歌声中仿佛带着一段三言两语难以讲明的故事。 而就在这一刻,收音机上忽地传来一股难以抗拒的巨大力量,拉扯着丁一去的双手,使其身形往前倾倒去! 这一倒去,恰好倒进了水沟之中。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丁一去的身体摔落在水沟之中,向下沉去,而当他的身躯完全没入水中之后,竟奇迹般地消失无踪了。 “欢迎来到神奇音乐电台,正在进入神奇音乐世界。” “根据本人身份,获得个人专属技能‘拾荒者的体质’。” ·········· “拾荒者的体质:c级技能,专属技能。” “技能说明:平常总与垃圾们打交道,过惯了苦日子的您,在各种环境下都更容易生存得多。” 第二章 神奇音乐世界 风沙肆虐四方,荒漠一望无垠,天空雾朦朦的,呈现着一种暗红的死寂色。 没有鲜花,没有绿草,没有树木,没有水泊,只有偶尔能见的孤单的仙人掌矗立着,一日又一日,一夜又一夜,从来无人问津。 除了偶尔从旁经过的骆驼以外,荒漠中几乎再无生机。 只有一座城。 一座很小的城,在荒漠的边缘,极东的边上。 可不知什么原由,这座城也渐渐要被风与沙吞没了。 小城中酒馆的老板常常会对误入此地的人说:“这座城再过几年就要彻底消失了。要想回到人类的世界,只有提起真正的勇气,奋力穿越过这片沙漠才行!” ········· 酒馆的老板叫纳罗,丧妻,鳏居。 纳罗长着满腮的紫色大胡子,身材宽大,手臂有力,整个人显得很是强悍,只是他的一只左眼很早便瞎了。 他虽是个独眼,却从没有人敢因为这点就瞧不起他。 因为他称得上是整座小城里最有“权力”的人。 “权力”的源头便是他掌握了荒漠中稀缺无比,几不可寻的水源! ········· 纳罗正在向面前到来的六位新客人介绍他的“权力”。 他指着身后的酒馆,以及酒馆当中陈列的劣酒与好酒,笑道:“这座城里只有我有办法弄到足够的水,当然还有酒。所以你们最好不要来招惹我,如果惹毛了我,你们离死就不远了。” 这六位新客人大多都还处在发懵的状态里。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事。 纳罗拖着肥胖的躯体,慢慢走远之后,这六个人里才有一个人突然站出来,对着众人开口。 “五位新人,你们好。首先介绍一下,我叫宋中。” 说话的人眉毛很细,鼻子很挺,手臂比一般人长,脸庞看上去有七分英俊,但眼神中总透露出的一股傲气,却让人不免有些对其生厌。 宋中道:“你们来的时候,想必都知道了,你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神奇音乐世界’。” “神奇音乐世界.......” 五个人面面相觑,想开口讨论,又被宋中打断。 宋中淡淡地道:“神奇音乐世界,你们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充满异能与法术的世界,你们在这里可以获得各种各样的机遇,从而进一步获得独特的异能之术。” “异能?” 五个人的心里都掀起疑惑与惊奇的极大波澜。 丁一去也在这五个人之中。 他落入水沟,再醒过来,就发现自己到了这里,来到了另一个奇异的世界。 他再三掐过自己的腿,确认不是在做梦之后,正努力适应着这一现实。 这时,在丁一去身旁的一个二十出头的男生忽然弱弱地问道:“异能世界?是什么....什么意思?” 宋中瞥了一眼他,蔑笑道:“你连异能是什么都不知道?连网络小说都没看过吗?” “没有....我看过网文的,但我不知道,这个地方有什么不一样......” 他含含糊糊地讲,有些表达不清楚自己的意思。 宋中走到他面前,用手拍了拍他的脸,冷笑道:“你可真是个废物啊!” 宋中接着又按着“废物”的脑袋,教训道:“你们最好脑子都放聪明点,不然是很难在这种异能世界存活下去的。这里不但有很多机遇,也有的是危险!” 六个人思索片刻后,总算接受了眼前的事实。 随即大家在宋中的要求下又互相介绍了一番。 除了宋中是“老人”以外,另外五人都是“新人”。 五人之中,两男三女,三名女生分别叫黄秀、周云、纪妙妙,那个被叫作“废物”的男生则叫张欢。 五人互相认识完后,宋中又道:“我是经历过五次‘神奇音乐世界’的老人,这一回由我作为你们的指引者,带你们熟悉这个神奇的世界。” 黄秀是个三十来岁,普普通通的女性,询问宋中道:“我们还能够回到现实世界么?” 宋中平静地道:“当然可以。你甚至还能带着异能回去。” 周云比黄秀还要小几岁,她又问:“要怎么才能回到现实世界?” 宋中又冷笑一声:“活下来,你就能回去。” 他看了众人一眼,手掌摆开,口中念念有词,众人忽觉得温度在不断升高。 再过了几个呼吸,宋中的手里面竟慢慢凝聚出了一个人头大的火球,火焰滚滚,腾空而上,火蛇不断跳动着,炙热的火星扑面而来! 一旁路边横着一个圆木桶,宋中挥手一掷,火球顿出,立即将圆木桶笼罩在火焰之中,使其剧烈地燃烧起来! 嗤!嗤!嗤! 不过一会儿,圆木桶便成了一堆黑色的灰烬。 宋中看着面前的五位新人,尤其是看见三名女子震惊的神情后,不禁相当满意,道:“这就是异能。这是我经历第二个‘神奇音乐世界’时学到的e级技能,火球术。” “e级技能?” 宋中道:“如果真有机缘,你们可以在‘神奇音乐世界’中学得各种技能,技能共分a、b、c、d、e、f、g七个等级,你们能学到一个f级别的技能,那就很走运了!” 他扫视过五人,道:“你们初入神奇音乐世界,应当会获得一个个人技能,你们都报出来吧。” 接着,黄秀先讲,她获得的是级别最低的“g级技能”【打扫术】,可以使她打扫房间的速度加快。 周云获得的也是“g级技能”,是【饮水术】,能让她吸收水分的速度加快,储存更多的水。 而纪妙妙有一个“e级个人专属技能”【妙舞】,加快了她的速度与力道,提升了身体的灵活度与柔韧性,跳舞的资质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提高。 纪妙妙只有二十二岁,五官精致,容貌姣好,身材曼妙,非常美丽。当她说出自己技能的时候,宋中的眼睛在她身上逡巡了几周,口中赞了一个“好”。 这技能虽肯定不如“火球术”般威力不俗,但毕竟是个e级技能。 张欢则是得到了“f级专属技能”【看书】,能提升他阅读书籍的速率,增强记忆能力。 丁一去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大家获得的技能等级好像都不高,只有自己的专属技能达到了c级级别。 他秉着“从众”的心态,也谎报出自己获得的技能是“f级技能”【拾荒者的体质】。 “拾荒的意思是不是就是捡垃圾的?” 周云问。 问这句话的时候,她和宋中一起都在笑。 丁一去当然明白他们为何发笑,但他没有多解释什么,只点了点头。 笑完之后,宋中道:“好了,我们现在该去了解这座小城的情况了,通常了解情况之后,我们就能够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故事,而我们又可以做些什么,可以获得些什么利益。” 小城之中安安静静的,声响极少,若非偶尔能见到零星几个行人在远处经过,甚至要让人以为这是一座空城。 这样一座寂静可怕的空城当中,会有什么故事等着他们? 宋中突然脸色变得很玩味,话锋一转,道:“可不论有什么故事,你们最好记住一点。” 他扬了扬刚刚发出“火球”的那只手掌,说道:“你们最好都来‘舔’着我,来努力讨好我,否则我可不会给你们提供那么多帮助,你们如果不幸死了,我也不会替你们收尸的。” 宋中大有深意地看了一眼纪妙妙,道:“如果某些人懂得怎么来‘舔’我,那就更好了。” “现在我们分头行动,我和纪妙妙、张欢一组,剩下三个人一组,天黑之前,回到这座酒馆会合。” 丁一去抬头看了看酒馆,上面的招牌写着四个字“善良酒馆”。 第三章 善良酒馆的买卖 天渐渐变黑了。 丁一去、黄秀、周云三人的确从一些老人的口中。了解到了这座城市的一些消息。 这座城就叫荒漠之城,地处在一大片荒漠的深处,在过去几年里尚且会有过往的商队和旅客来到此间,但近些年来因为一些荒漠的异动,人却越来越少了。 城里面,该走的人都已走了,该死的人也都已死掉。 所剩不多的人要么是走不掉,要么是不愿背井离乡,那一家纳罗开设的“善良酒馆”成为了小城里唯一像样的娱乐场所。 城里的人们都亲切地称呼它为“荒漠避难所”。 他们打探到这些消息之后,随即原路返回,回到了“善良酒馆”门口。 而他们到的时候,宋中、纪妙妙、张欢三人已在酒馆门口等着了。 不但他们在等,酒馆老板纳罗也在等。 而且纳罗的脸色还很不好看。 丁一去走近了才发现,纳罗不是在等他们,而是在训斥宋中三人。 “我放在路边晒着的酒桶,谁给你们的胆子,将它一把火烧了?” 纳罗大声呼喝,紫色的大胡子随着张嘴的动作一起一伏,看起来很是生气。 “你们几个小鬼,以为自己很有本事?敢烧我的东西?” 纳罗唾沫几乎快喷到宋中的脸上。 宋中被训着,一股阴怒在心头燃烧,却没有说话。 纳罗又指着他骂道:“你很会玩火吗?你知不知道,荒漠里最不缺的就是火!我随随便便拿一块放大镜,在太阳下都能燃起你脑袋这么大的火球!” 宋中手掌动了动,似想要出手,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他明白,目前在这个地方还不能得罪眼前这个大胡子。 他虽然会一招“火球术”,但不代表他可以在城里为所欲为。 第一,他不知道这个大胡子的实力如何;第二,他也不清楚城里的水源从何而来,这两件事情都不能让他轻举妄动。 但是宋中在心里暗暗决定:等他弄明白这两件事之后,立马就杀了这个大胡子! 反倒是张欢在旁不断地赔礼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老板,我们不知道那是您的酒桶,实在对不起!” 纳罗横着眼,骂咧咧道:“小子,不知道那是我的酒桶?全荒漠城只有我一家酒馆,那不是我的是谁的?!” 张欢急得满头大汗,连连道歉。 小城在训骂与道歉声中进入了夜晚。 当天空完全被黑暗笼罩,被暮色替代的时候,空气中的温度突然下降了很多。 荒漠城本来就冷清,此刻却令人感觉更冷,冷得人轻轻发颤。 张欢被寒风一吹,愣了一阵,终于反应过来,说道:“荒漠里昼夜温差一定很大,这里白天热,晚上却冷,我们得赶紧躲进屋子里去。” 纳罗突然道:“这里真正能避寒的屋子可不多,我这里稍后会生火,你们要不要进,就看你们自己了。” 张欢看向宋中,宋中想了想,走近纳罗的身边,贴着他的耳朵说了些什么话。 纳罗大有深意地看了宋中一眼,点点头,随后居然便将六人请进了他的善良酒馆。 ············ 酒馆里燃着炉火,果然很温暖。 进屋之前,张欢在叫冷,其他人也在缩紧身躯,而奇怪的是,丁一去虽也感受到了气温迅速下降,却并未觉得对自己有太大的影响。 他想了一下,明白过来。 ——这大概是他获得的“c级技能”【拾荒者的体质】在起作用了。 纳罗竟然很好心,又让自己酒馆的两位服务员拿出酒水来招待六人。 两位服务员都是女孩子,年纪都不大,在十八九岁左右。 其中一位叫提亚,身材高挑,胸挺腰细,两条大长腿雪白而紧致,一双手臂也似白莲藕一样,长得更是美极了。 纪妙妙本也算很难得的美女,但是跟她比起来,又差上一些了。 张欢的眼神在她身上差点有些移不开。 另外一位服务员叫阿莉,却与提亚截然相反。她身材有些圆胖,个头也不高,长相本来说不上美,也说不上丑,但是她偏偏站在提亚身边,便太相形见绌了。 两人把酒端过来后,提亚耐心为众人介绍酒馆的历史,酒的种类,怎么开酒等等,与大家笑成一片;阿莉却独自一人默默走开了。 过了不久,酒馆里陆陆续续又来了零散十来个客人,提亚也被纳罗叫走,去招待他们了。 大家开始喝酒,黄秀和纪妙妙原本不太会喝酒,但是宋中告诉大家,必须靠喝酒来补充水分,抵御寒冷,她们也只好喝。 “祝你们都能在神奇音乐世界中找到自己的机缘!” 几杯烈酒入肚,推杯换盏,六个人好似在一恍惚间已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十分熟络。 丁一去喝了几口酒之后,问出了一个问题:“宋哥,这里面的异能,能够消灭人的癌症,让人恢复健康么?” 宋中瞥了他一眼,道:“怎么?你得了癌症?” 丁一去道:“是,肝癌。差不多到晚期了。” 宋中摇头道:“那就没救了。你觉得什么异能能治好你的癌症?” 他扬起手掌,掌心映着蜡烛,隐隐与火光交错,闪灭不定,仿佛随时可以发出一个燃烧一切的火球。 “这个‘火球术’是我拼了命学来的,这技能已算珍稀罕有,你觉得能不能治好你的癌症?” 宋中轻笑一声,不再多说,反而去与纪妙妙喝酒。 酒馆老板纳罗在旁边忽地插了一句:“异能者们拥有的异能通常都是外显的。能改变身躯本质的异能少之又少,这种异能的评级往往都很高。” “至于能治好癌症.......我活了这么大,还不太听说过有。” 丁一去“嗯”了一声,不再言语。 既然治不好癌症,他即便在短时间内获得了一些异能,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 纵使他学到了比宋中更强大的异能,能够释放数个“巨大火球”,在瞬息将酒馆毁灭,但这对于他来说,也没有太大意义了。 何况他的时日本来就所剩无几,他甚至觉得自己能不能坚持到回现实世界的那一天都成问题。 丁一去开始喝酒。 肝不好的人本不该喝酒的,丁一去却已经无所谓。 宋中见他一直不停地喝酒,反而显得有些高兴,拉着五个人开始拼酒,说他作为“老人”,这是老人迎接新人的第一天晚上,一定要不醉不休。 众人其实不愿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喝得太醉,但架不住宋中的苦劝,张欢先在宋中的催促下带头喝了一小瓶酒,随后大家都跟着喝了好几杯。 大家喝得不多,但这酒的后劲却很大,在宋中又多劝了几杯酒后,大家便酩酊而醉,一个接一个地睡在桌上了。 ············ 还未天亮,丁一去便清醒过来,他也是最先醒的,也许是得益于【拾荒者的体质】,他竟连一点醉意都没有了。 他走出酒馆,站在门前,吸一口清晨的冷风,神清气爽,昨夜的醉酒对他来说,仿佛只是一场梦。 他四处望了望,随即回到酒馆。 这时宋中也已醒来,正在和老板纳罗独自交流着,似是达成了什么协定,然后便一一叫醒众人。 “你们过来看看。” 纳罗带着六人来到酒馆的另外一处,拿出一把银色的钥匙,将一扇隐藏的门打开,这边竟还有一个很大的房间。 门刚打开,落入眼中的便是一个陈旧的咖啡色柜台,落了不少灰尘,像是尘封许久了。 纳罗翻过柜台,进到了门里面去,一边道:“荒漠城最热闹的时候,酒馆的任务可是有不少的,只可惜现在不多了。” “这里还有几个未完成的酒馆任务,既然宋中先生说你们是前来帮助荒漠城的勇士,那么我想你们会完成好它们的。” 咖啡色柜台的上方悬挂着五、六块木板牌子,木牌子上正反两面都写着许多字。 柜台灰尘密布,但牌子却擦得很亮。 牌子的正面写着任务的名称与要求,背后写的是任务的奖励与收获。 纳罗笑道:“这些发布任务的人有的虽已死了,但我纳罗最讲信誉,所以任务的奖励品还在我手里保管着,你们只要完成了酒馆任务,我还是会将奖励移交于勇士们。” 宋中点点头,他像是早就打探过了这些信息一样,只是他却从未给其他伙伴说过。 纪妙妙好奇地随手拿过一块牌子来看,顿时惊讶起来,上面写着: “酒馆任务:击杀荒漠中变异的风沙骆驼王,并取得其驼峰。” “任务奖励:c级技能【飞沙走石】。” 令纪妙妙感到惊讶的正是奖励居然是一门“c级技能”。 宋中拍拍她的肩膀,道:“不必想了,这种任务的难度之大,肯定不是我们轻易能完成的,走了,我们接这个任务。” 他取下早就看好的另外一块牌子,交给纳罗。 纳罗笑道:“好的,年轻人们,祝你们五位一路好运!” “是六位,老板,你数错了。” 周云纠正道。 纳罗却正色道:“你们就是五位。” 周云诧异地问道:“怎么会是五位?” 纳罗居然指着黄秀,慢慢道:“她不能走了。” “为什么?!” 黄秀大吃一惊。 纳罗道:“因为你已经被卖给我了,大家伙瞧瞧,这是卖身的契约。” 他从怀中拿出一份文件,共有两张,白纸黑字,一份是华夏的文字,另一份却是外文,两张纸上都有黄秀的签字和手印。 黄秀惊呼道:“我.......我........我什么时候签的这些?” 宋中在旁淡淡地道:“昨天你喝醉的时候。” 黄秀不知所措地叫道:“我怎么会签这些的?!” 纳罗道:“因为你们昨天喝酒要付酒钱,在这里过夜要付过夜费,这位宋中先生没有咱们荒漠里能用上的货币,却说你很会打扫卫生,收拾酒馆,所以就把你卖给我了。” 黄秀神情慌忙,又惊又惧道:“他.....把我卖给你?不....这不算数的!这是不能算数的!我不同意!” 纳罗冷冷道:“我这家善良酒馆,能够让你们用这种方式抵债,已经很善良了。希望你们能信守契约!” 他随即走过去,一把提起黄秀,往酒馆的后面走去了。 “不行!救命!你们救一救我..........” “宋中弟弟,你救救我,我一定好好感谢你,我给你当牛做马都可以!” “········” 宋中道:“你只是在这里做一做服务员而已,比给我当牛做马好得多了,有什么救不救的?” 接下来任黄秀怎么呼救,叫喊,宋中都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了。 黄秀转即已被纳罗带到了后院。。 纪妙妙震惊着,说道:“黄秀姐姐她......宋大哥,你怎么会把她.......” 宋中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说道:“如果我不这么做,昨天我们都只能在外面活活被冻死!你们最好明白,这个世界是很残酷的!” “再说了,喝酒的可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你们都喝了!你们又打算拿什么东西来付这笔账?!” 纪妙妙和周云都说不出话来。 张欢看了一眼远处刚刚起床的两位服务员,圆场道:“没关系,咱们可以做任务,得奖金,将黄姐再赎回来的,是吧,宋大哥?” 宋中不置可否。 张欢见宋中不接话,只好“嘿嘿、嘿嘿”地尬笑。 宋中看了剩下的四人一眼,道:“好了,我们该走了。今天要去城边上,探一探荒漠的虚实。” 丁一去忽然道:“我不去了。” 宋中不悦的目光立即扫到了丁一去的脸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丁一去道:“因为我是病人,” 宋中严厉道:“你既知道你是病人,就更应该服从团队,表现出你的价值。像你这种一点团队意识都没有的人,在这里是活不长命的!” 丁一去道:“活不长命?这一点你怕,我倒是不太怕的。” 他本就活不长了。 宋中冷笑着道:“哼,看你这肝癌的病痨好像倒很有脾气。” 丁一去居然笑了:“我现在发现,得这种病也是有好处的。” 宋中道:“什么好处?” 丁一去道:“好处就是我现在看你这个王八蛋很不顺眼,就可以叫你赶紧从我面前滚远!” 他说完,头也不回,往酒馆里面走去了。 第四章 提亚与阿莉 丁一去骂完宋中,转身往酒馆里走去。 宋中铁青着脸,手掌蠢蠢欲动,似是想唤出火球,杀了眼前这个敢于辱骂他的男人! 但是就当他口中默念咒词,火焰的元素凝聚之时,酒馆中又有一个人走了出来。 走出来的那个人竟是老板纳罗。 他手中空空,已不知将黄秀提到哪里去了。 纳罗瞧着宋中的样子,笑道:“宋中先生,你的火球若是不小心砸到我的酒馆里来,那可能只有把你自己卖给我,天天帮我生火做饭才赔偿得起了。” 宋中面色一僵硬,他没想到纳罗居然能感受到他即将释放火球术,并对之提出警告。 纳罗就站在门口,大手挥了挥,道:“几个小子,赶紧走吧,中午是最好察看荒漠情况的时间,若是晚去了,意外也就多咯。” 他浑然不将宋中的“火球术”放在眼里。 旁边的纪妙妙忽地想起来,酒馆中有c级技能的任务奖励,而这个老板到现在说还保留着奖励品,公平公正,既没有中饱私囊,丰厚的奖励也没有被其他人所夺走。这样子推测的话,这个酒馆老板自己的手段恐怕也不低。 纪妙妙扯了扯宋中的衣角,在他耳边说出了自己的推测。 宋中看了纪妙妙一眼,放下手掌,熄去掌心的火元素,道:“我早明白了,我试探试探这酒馆老板而已。” 他不再去看纳罗,而是转身道:“我们走!” ········· 丁一去走进酒馆里,看见黄秀被扔在柜台旁边。 两位服务员提亚和阿莉一左一右,正在对她讲一些话。 黄秀看见丁一去走进来,以为丁一去是良心发现,来帮助她的,于是拼命地想要靠近丁一去,叫道:“我在这里,救我救我!” 丁一去看见她,叹了口气,道:“我救不了你。你自求多福吧。” 黄秀听到这句话,又看见酒馆门口正进来的纳罗,顿时瘫坐在地,像是溺水的人被抢走了最后一根稻草。 纳罗走过来,瞧着黄秀,说道:“你去后院换套衣裳,以后你就是善良酒馆的清洁员了。快去!” 黄秀眼中有泪珠在打转,不断地摇头,口中连连恳求,请纳罗放过她。 纳罗道:“你最好乖乖听话,这样就能免掉一顿毒打。” 纳罗从柜台后面取出一根棒子来,棒子是红色的,上面插着密密麻麻的仙人掌的刺。 黄秀还想挣扎,纳罗一棍子“砰”地打在了她大腿上! “啊!” 黄秀一个激灵,大腿上已有鲜血渗出,她哀嚎了几声,却不敢再有多的动作,老老实实地被提亚领着,往后院走去了。 丁一去找了张桌子坐下来,阿莉走过来,问丁一去需要什么。 纳罗却挡住阿莉,问道:“你有钱喝酒吗?” 丁一去道:“在这里喝酒需要先付钱吗?” 纳罗道:“不用。但是你若喝完了酒却给不出钱来,要么也卖身给我,要么就挨一顿毒打再被丢出去,在外面冻死!” 丁一去道:“你打人打得重不重?” 纳罗冷冷道:“要看你点的酒贵不贵了。” 丁一去道:“好,来两瓶最贵的酒!” 纳罗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只不过笑得有些狰狞。 纳罗道:“很好,我这家善良酒馆做生意向来善良,即使我知道你没有钱,但是我还是遵守生意的原则,先喝酒,后付账!提亚,给他拿酒!两瓶最好的酒!” 不过一会儿,那位国色天香,美丽动人的提亚便从地下酒窖里拿了两瓶酒来,酒是绿色的,微微黏稠,名字叫“仙女泪”。 据说这是用荒漠里的仙人掌的眼泪酿成的酒,每一滴都很珍贵,常常喝甚至能让人的身躯变得更加适应荒漠。 丁一去坐在酒桌上,一点一点地开始喝。 纳罗没有管他,而是照常做自己的生意。 这家酒馆下午居然生意也还行,有好五、六位男士都来光顾,而且出手阔绰,非常大方。 丁一去在旁边不声不响,听了半晌,才明白过来,这些男士不是“单纯”来喝酒的,而是来看提亚的。 这些还留在荒漠城里的男人每天已没有太多的乐趣,仅有的两种乐趣:一是一醉解千愁,二就是能得到提亚的青睐。 提亚生得确实很美,像她这样的美女,若是生在大城市里,追她的人那不知要排到多远去了。 在荒漠城里,她也是最受欢迎的人。只可惜这些年来,除了偶尔有男人们不明真假的吹牛话说和她上过床,谁也不清楚究竟提亚到底“爱”的是谁。 提亚也很会和这些男人周旋,她流连在酒桌上的风姿往往令这些男人神魂颠倒,既痴又醉。 今天提亚好像也知道丁一去没钱,所以她开了酒过后,没怎么理会丁一去,径直去与那些熟客招呼共饮了。 丁一去看了半天,忽然对着角落里发呆的阿莉招了招手。 阿莉走过来,用围裙擦了擦手,问道:“客人,你有什么事么?” 丁一去道:“你坐下来,陪我喝酒。” 阿莉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就像那个提亚一样。” 丁一去指了指不远处,补充了一句。 阿莉道:“我.....我没陪客人喝过酒,我不会。” 来到酒馆的男人们都从不会让阿莉陪酒,他们要找的只是提亚。 丁一去道:“没事,你坐在这里,听我讲讲话就行了。” 阿莉犹豫了半天,终于坐了下来。 她坐在丁一去的对面,双手不断揉搓着围裙,有些手足无措。 丁一去也没有看她,反而自顾自地讲起自己的生平经历来。 他的确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所以他想最后一次好好找人讲一次话,让生命最后的旅程显得圆满一点。 阿莉虽然感到有些不适应,却真的在很仔细地看着他,很认真地听他讲。 ········· 这一讲就是一下午。 到傍晚时,宋中四人也回来了。 宋中回来的时候颇有些灰头土脸,身上多是黄沙,连美丽的纪妙妙看起来也很狼狈,张欢最惨,他断了一条手臂! 宋中来到酒馆之后,瞧见丁一去居然在悠悠然地喝酒。他想到自己今天遇到的危险,再看看丁一去安逸的样子,心头不禁一阵无名火起。 他走到丁一去身旁的座位坐下,冷嘲热讽道:“喝了一天的酒啊?有钱付账吗?” 丁一去没有理他。 宋中道:“如果你现在趴下,把我的鞋子舔一遍,舔干净,我可以考虑帮你付账。” 昨天“卖掉”黄秀所得的钱,他还剩下不少。 丁一去还是没理他,而是又对阿莉说了几句话。 宋中看见阿莉,嗤笑道:“原来你在跟她喝酒,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妙妙,过来帮我捏捏肩膀。” 纪妙妙听了他的话,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过来帮他捏肩捶背。 宋中摸了摸纪妙妙的手,故意对着丁一去嘲弄道:“我万万没有想到,你居然会喜欢这种又胖又难看的女人。哈哈哈哈哈哈.......” 丁一去突然挥手,一巴掌拍在他脸上! 啪! 笑声戛然而止。 他反手又将酒瓶向宋中头上砸去,宋中反应过来,急忙躲闪,最后还是被砸中肩膀! 砰! 玻璃碎了满地,酒馆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边汇聚过来。 丁一去左手把住宋中的手,不让他释放火球,右手按住宋中另外一只肩膀,一字字地说道:“你看清楚,你面前这个女孩比你妈都好看一百八十倍!” 宋中羞怒交加,气上头顶,立马想还手,却被丁一去紧紧按住! 他的力气本不算小,但却被常年拾荒,做惯苦活,气力极大的丁一去压制了! “谁敢在酒馆里打架闹事?!” 纳罗渐渐走了过来。 第五章 送你一朵小红花 纳罗走过来了。 他看见有人在酒馆里面闹事,眉头紧紧皱起,满脸都是不悦与愤怒。 “你们谁在这里闹事?!” 还没等宋中回答,纳罗从柜台下拿出那根长满仙人掌刺的红色短棍,“霍”地一声掷了出去! 砰! 善良酒馆对面是一间空房子,房子的玻璃霎时便被打碎! 嗖! 红色棍子飞快而去,竟又飞快而回,回到了纳罗的手里! 纳罗语声中带着寒意,道:“这虽然只是一个f级技能【回旋棍】,但是我相信,用来打爆你们任何一个人的脑袋,都绝不成问题!” 宋中回头望了望酒馆对面的空房子,立即说道:“是他!” 他手指着丁一去。 宋中义正词严地道:“就是这个丁一去,他动手闹事,还打伤了我!” 纳罗甩了甩手中的短棍,道:“是么?很好,现在他又罪加一等了。” 他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接着慢慢道:“丁一去先生,请你先付清酒账,我们再算算在酒馆动手打人的账!” 丁一去很坦然,道:“随便你怎么算,你想怎么算这笔账都可以。反正我都付不起。” 纳罗道:“那我就只有送你去地狱了。” 丁一去道:“我更乐意去天堂。” 他到了现在,居然还开得出玩笑来。 纳罗冲着丁一去扬了扬手,道:“出来吧。酒馆里面不许斗殴,这条规则我也会遵守。” 他示意让丁一去和他出去解决。 宋中清理掉插在肩膀上的酒瓶碎片,很得意地瞧着丁一去。他认为,他虽然负了伤,但他能亲眼看见丁一去被打死,他也还是很开心的。 丁一去毫无所谓的样子,随即便走出酒馆,直面着纳罗。 酒馆的其他客人,还有提亚也都走出来瞧热闹,他们许久都没有瞧过这样子的热闹了。 天色将暮未暮,一片的灰黑,风却已经很冷。 就在两人的战斗一触即发之时,阿莉突然开口了。 “不行!” 她说得很大声,客人们从来也没有见过她能这么大声地讲话。 阿莉说:“老板,你不要打他!他的酒账由我来结清!”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吃惊地看着阿莉。 谁也没有想到阿莉居然会突地说出这种话! 阿莉被这么多人看着,脸又红了,说话的声音也立即变小。 “我来帮他结账。我有钱!” 纳罗也惊讶地盯着阿莉,问:“阿莉,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莉道:“因为他是第一个请我喝酒的男人!” 她说完,忽地就跑进酒馆里,伏在桌子上,头深深埋进手臂里,又哭又笑,令众人都摸不清她究竟在想什么。 纳罗走过去,拍拍她的后背,道:“你怎么了?是谁欺负了你?” 阿莉抬起头来,擦擦眼角的泪,道:“谁也没有欺负我,我高兴,高兴也可以让人哭的!” 纳罗道:“可是你......” 阿莉道:“我等会儿就把钱给你。” 她顿了顿,又道:“如果说真有人欺负了我的话,那就是他!” 她指的人是宋中。 “正是他先挑衅我们,然后这位丁大哥才帮我出手惩治他的!” 纳罗叫来提亚,问了问事情的前因后果,终于明白过来。 纳罗对着宋中斥道:“你个龟孙很有胆量,挑衅我的客人,侮辱我的属下......你是远来完成任务的勇士,我不会驱逐你,但你以后只能在这里喝到最劣质的酒!” 他怒气冲冲,下了这样一道命令,只提供给宋中最差的酒水。 宋中强作笑脸,表示没有关系。 纳罗又转头来看丁一去:“至于你......虽然有人帮你付完了账,但是你在酒馆里面动手,的确已经坏了规矩,你不能在酒馆里待了,你自己出去找个街边睡吧。” 丁一去点了点头,面不改色,走出了酒馆。 张欢突然说道:“外面这么冷的天气,他在街上过一夜,恐怕不死也得冻出毛病来吧.......” 宋中冷笑道:“你还希望他好好活着么?” 张欢连忙道:“没有没有,像这种没有团队意识的人,我对他毫无同情。” 宋中道:“那就好。” 他找了个靠火炉的位置坐下,包扎肩膀的伤口;而纪妙妙和周云则相互约着,往后院看望黄秀,去安慰她了。 ········· 夜很冷。 这里晚上的温度通常会低到零下十几度,有的时候甚至会到零下二、三十度。 以丁一去来时穿的那两件薄薄的衣服,实在不足以抵御这里的寒冷。 他一开始是在大街上尽量奔跑走动,用运动来增加一些身体的热量。 后来当他跑得气喘吁吁时,忽然觉得自己也没太大的必要再“勉强”这样苟延残喘下去。 ——被冻死街头,与被病魔杀死,区别好像也不大,总之也不差那么几天了。 于是他找了个不错的空屋子,进去扫了扫灰,默默躺下,准备等待死亡的到来。 荒漠城里的空房子不算少,这些空着的房子大多是离开荒漠城,试图闯出荒漠的人留下的。 他们的人去不复返,但是房子却空在了城中。 丁一去躺在空房间里,冰冷的空气不断侵入他的鼻子与喉咙,冻得他不太能睡得着觉。 人在睡不着觉的时候,往往就喜欢开始胡思乱想。 丁一去想到了很多。 “在临海城里,我根本买不起一套房子,而在这里居然在临死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栋大屋。” “只可惜我要死了,要不然我一定把我的朋友也邀请进来住。” “想不到我最后是被冻死的.....也对,冻死街头这种死法,倒也很符合我的身份,哈哈...咳咳.....” 丁一去一笑起来,被冷空气呛了两口,便开始咳嗽。 最后他想东想西,甚至想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 “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是这么被冻死的吧。我记得她临死前还对着火柴许愿...嗯...我应该许一个什么愿呢?” “我许愿让我能好好地睡一觉吧,最好是安安静静地没有痛苦地死。” 丁一去考虑再三,最终决定许下这个愿望。 恰在这时,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的呼喊声:“丁一去先生,丁一去先生...你在哪里.....” 这声音由远而近,慢慢来到了屋子门前。 丁一去叹了口气,道:“看来这愿望要想实现,倒真是不太容易。” 他提起身躯,往门外走去,走到大街上才看见是阿莉正在提着灯,四处寻找他。 灯的光亮微弱,仿佛随时有可能熄灭。 丁一去应了一声,道:“我在这儿,你找我做什么?外面冷,你快回去吧。” 阿莉听见声音,欣喜万分,立即赶了过来。她把油灯放在一边的地上,搓手哈了哈气,然后从怀里取出两瓶酒,递给丁一去。 “你这是.......” 阿莉说道:“这是两瓶烈酒,你喝酒可以热热身体。” 她将酒交给丁一去后,又伸出另一只手,胡乱将什么东西塞进了丁一去的手里。 丁一去借着提灯的光亮,隐约看清楚了,那似乎是一朵小红花。 但他什么都没来得及问,阿莉便提着灯,转身远远地跑走了。 就在丁一去还未回过神来时,他突然听到了手中的那朵小红花里发出了什么声音。 “获得a级物品‘小红花’的馈赠。” 声音中又好似是什么东西破碎了一样,随后一股强烈的暖流便席卷入丁一去的身躯,让他全身都热乎乎的。 热流流过四肢百骸,五脏六腑,仿佛在疏通身躯中的经络骨骼器官。 而更多的热流注入了双臂与双手,丁一去忽地感觉到自己手臂的力量在迅速提升,变得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