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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h9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妖怪传奇(幻世千年) > 第184章
    我估算对了刃闪身的位置,一击而中刺到了他的手腕,在最后一刻,刃把手中的流光抛向了我。

    第一次这样近的距离看着刃,近的连他的鼻息都可以感觉到,还有他瞳孔中映出的我的样子。突然发现,他其实没有那么丑。刃生的一副男相,双眼细长深邃,鼻根英挺,一对剑眉飞插入鬓,如果除去脸上那两道长长的伤疤,倒也算的上是个英俊的少年呢。一种说不清是悲愤还是哀伤的情绪从被捅开的心口中莫名涌生。

    『大神有令,比试结束,星子刃摘得桂冠!』

    长老的声音响起,我转过身,一步一步蹒跚着走向场边,魁挣脱了使者的阻拦,掠出方阵,远远的向我飞来,

    『小钺,你不要动!你在流血啊!』

    我没有停下脚步,仍然继续向前,向望星台的边缘走去,血一路沥沥的滴着

    『小钺你要干吗?!快停下!』

    魁大约猜到了我的意图,发疯一样的叫着冲过来

    我一只脚踏上了望星台的边缘,魁一把抓住了我

    『你疯了!你要干吗?!』

    『我输了。』

    我看着他,平静的说

    『只输了一场而已,你还是第二名啊!』

    魁激动的面孔通红,从前每看到有人激动的表情,总是觉得不可理解,而这一刻我也尝到了激动的感觉,,可惜是死前充满了绝望的激动,

    『第二?!我不要做第二!』

    我仰头向星空长嗥,声音浸透悲凉和凄厉,

    我不是魁,不是那些庸庸碌碌的星子,第二名对我来说算是什么?毫无意义的名称而已!我已经被彻底打败了,曾经引以为毫的自信,曾经为之苦修三百年的目标,统统在这短短的一刻功夫被击垮了,如果有谁尝试过信念被击垮的感觉,他就会明白现在的我,除了一死,还能做什么?

    说完,突然一发力,流光从胸前的伤口中迸飞出来,魁本能的一闪身躲过,我趁机斜身一步踏出,像一只断翅的蝴蝶,飘下了望星台。

    云雾飞快的掠过眼前,瞻星台离我越来越远,身躯轻到仿佛不存在了一般,终于知道了,急速下坠的感觉是如此奇妙。这次一切都结束了,灵力用尽之后,朔月再不会出现,我会一直这样坠落下去,直至消失。

    又一个黄色的小亮点飘出了望星台,那,那好像是魁!他居然催动望日劈开云雾,急速的坠将下来,这傻瓜疯了么?

    我闭上眼睛,不再看,不再想,任凭意识渐渐失去,默默的等待毁灭一刻的到来。

    五凡间

    从望星台上跳下,大概我是旷古绝今的第一人,第二人自然是魁,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前人来告诉我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原以为我和魁会摔的粉身碎骨,可是却没有。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畔湖边的草地上,太阳暖暖的照在身上,我坐起身来,舒展了一下身子,茫然了好一会,才记起发生的事情。伤口的疼痛都无影无踪了,通体舒泰的就像是刚刚睡完一个午觉。

    魁躺在不远处,我走过去,叫醒他,他睁开眼后却直直瞪着我的脸,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你是小钺?』

    我点点头,我自然是钺了,奇怪的摸摸自己的脸,难道摔下来的时候破了相?还是投成了猪胎?魁依旧一脸莫名的惊诧,他指指湖水,我走过去,湖水中映出了一张半是陌生半是熟悉的脸孔,那是一张女子的脸。

    淡扫的细眉微微的蹙起,湖水幽蓝似的双眼荡漾层层波光之色,两瓣朱唇似启似阖,道不尽千万种愁绪情结。

    这是我么?居然变做了女人,那魁?我扭头望向他,魁也蹲到了湖边,紧张的端详着自己,他变成了男人,本就生得一副男相的他,变化之后更是显得俊伟爽朗。

    『还好,我变做的是男子』

    魁嘘了一口气,看着我,微笑

    接下来的问题是,这是哪里?

    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景一物都与列宿天不同,苍翠的青山没有万丈凌霄那样的气势,碧蓝的小湖也没有星宿海来得广阔,黄土飞扬的大道上很多人来来往往,衣着服侍和相貌极为粗陋,全无半点仙逸气质。

    魁迟疑了一会,忽然说道

    『这大概是就是凡间吧!』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

    『我的法力消失了,我们大概变成了凡人。』

    凡间?凡人?从瞻星台上跳下的我们,居然变成了这样,我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一时间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

    『你为何那么傻,为什么要陪我一起跳下来?』

    我看着魁,替他感到惋惜

    『没什么呀,别忘了我们是一起出生的星子,做什么事情也应该在一起的,你到哪我便陪着你到哪就是。』

    魁露出一贯的傻傻的笑容,我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更何况,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我本能的感到害怕,多一个人一同面对总是好些。于是我点点头,我们在人间的生活便就此开始了。

    后来,我发现,原来在凡人的脸上经常可以见到魁的那种傻傻笑容,但是凡人们不称之为傻,他们形容这样子叫做『憨厚』,是凡人美德的一种。

    原以为凡间的一切一定是非常粗陋不堪的,却没有想到,我很快便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在凡间,我抛开了过去三百年间所接受的一切,不再修炼,不再想着做神仙,与魁一起在凡间四处游荡,无忧无虑的过日子。虽然失去了法力,但我们仍然拥有异于凡人的智慧和五蕴六识,这些天赋使我们得以非常轻松的应付凡间生活的各种问题。

    十二天之下的凡间,有很大很广阔的土地,每一片不同的地域,都有不同的风景,跟单调的列宿天比起来,实在是丰富多彩。

    我们四处游历,去很多地方看风景。我们去过了真正的大海,那里茫茫的一片是看不到边的碧蓝色的水,凡人管那里叫做天涯,是大地的尽头;我们去过了干的没有一滴水的沙漠,那里几乎没有生灵的足迹,却有凡人雕刻的巨大无比的菩萨石像;我们去过苍莽无垠的草原,看像白云一样飘动的一群群羊儿,骑骠马,引雕弓逐苍狼;我们还去过凡间最繁华热闹的都市,那里有形形色色做买卖的商人,更有千奇百怪的商品……

    在凡间,我们经历了无数胜景,每一样都是我在三百年里从未见过的,原来凡间是这样的有趣,我渐渐喜欢上了这里。

    一晃很多年,时间就在这样的漂泊游荡中过去了,我习惯了这种生活,比起天界的一切,凡间的生活完全是一种堕落且安逸的享受,我贪恋这种享受,几乎要把什么都忘了。我的脾性也在逐渐变化,遇到开心的事情会笑,遇到烦人的事情会恼会火,甚至学会了还跟魁斗嘴争吵,我越来越像一个凡人。

    这在过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这样的变化来得太大,太不可想象,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是好是坏,但魁看着我这个样子似乎很开心。

    六茶女

    凡人们虽然没有神仙那样的智慧,但是他们拥却有各种各样的感情,有一种感情专门生长在男女之间,那是一种个叫爱的东西。我学会了凡人的诸多感情,但是对于爱,我却是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

    在南方的海边,有一片被连绵群山环绕的繁茂绿洲,那里长年温热,凡人称之为『岭南』,五月,岭南山青水绿,繁花似锦,十里飘香,算的上是一处人间天堂了。我和魁自北方一路游玩至此,好山好水贪看不足,直至暮色西沉才记起要找个住处。哪知荒郊野外,前无村后无栈,正待发愁,却恰好行至一处小小茶园,别无办法,为了不露宿荒野,只好去叨扰茶园主人了。

    还好我们幸运,茶园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妻,如我们见过的大部分凡人一样,勤劳简朴,面上带着温良的微笑。大约是见我和魁衣着整洁,谈吐儒雅,便收了我们留宿,又好饭好菜的款待一番。主人公自说是个秀才,因考取功名屡试不第,一气之下作罢,在荒山野岭之中开起了茶园,夫妻俩辛勤劳作,一来二去日子倒也过得红红火火。

    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用过晚饭,主家妇忙着炒制春茶,我和魁便在看园凉棚中闲坐。空气中飘荡着淡淡茶香,举头仰望清朗星空,暇逸之情顿生,立时觉得这田园生活是天下最美好悠闲的日子。

    这时,主人公端上一壶香茶,说是新制的茶叶,请我们尝尝。茶是人间一宝,禀承天地灵慧而生,凡人谓,食之可解百毒,常饮百病不侵,我虽知此语夸张,但在人间数年,倒也渐渐喜欢上了这种香醇馥郁的东西。当下谢过主人,欣然一品,只见此茶,汤色金黄,浓艳清澈,叶片肥厚明亮。我自觉也是颇韵此道的,以前竟然从未见过这样的品种,入口之后更是醇厚甘鲜,香气馥郁持久不散,果然是上好之茶。遂赞不绝口,更请教主人公此茶的名称,被我们夸奖主人公得意之色立时显于面上,道,此茶乃是他独家栽种,名叫『铁观音』。

    『铁观音?好奇特的名字。』我不解,

    『请问,为何如此为茶取名?』

    主人公便笑

    『容在下给二位讲个传奇故事,便知此茶来历。』

    十余年前,茶园的主人仍是一届书生,虽寒窗苦读,却与功名无缘,乡试屡次而不第,眼看家产渐尽,只得将祖上留下的宅院出售,自己搬到山上一所破庙居住。书生平素无甚嗜好,唯有二者,一是读书,二是饮茶。山中无人打搅,读书倒是甚为清净,只是这饮茶颇为耗费银钱,书生一贫如洗,难得有钱买茶,只偶一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