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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h9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女人,天生是尤物 >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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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谓之没有“镜头脸”,镜头脸者,洋文曰“砍麦拉非死”,是女人能不能从事电影、电视,以及戏剧等,所有必需靠脸蛋儿漂亮才能吃饭的主要关键。如果没有镜头脸,你便再努力都没有用,(如果扮演牛头马面,则自属例外。)如果有镜头脸,则基础已俱,只等盖高楼大厦矣。如果扮相美下妆后也美;台上美,台下也美;银幕上美,面对面谈心或跳舞时也美;你的前途包管灿烂如锦,有大福享的。

    同是桃花人面,竟有上相不上相之分,大概是什么线条作怪,肉眼看不见,镜头上却显示出来。京戏演员虽不拍照,可是在额角上勒之提之,在两颊上贴之黏之,再好的脸都被弄得不成样子矣。而真正不成样的脸,反而被遮盖成一个瓜子形状,妙不可言。

    当一个男人,往往会碰到一种场面,太太小姐执其玉照,殷殷相询曰:“你看像不像我?难看死啦。”这时候,就要看你的神通矣,你如果曰:“这像比你本人差得多啦!”准有甜笑供你欣赏。如果你老老实实曰:“这像比你本人漂亮得多啦。”呜呼,从今以后,你她之间,便结下了大仇,不可不慎。

    三

    女人之袜和女人之腿,密不可分,叶敬之先生来信痛诋黑袜,其实不要说诋,便是弄个原子弹,都挡不住。利之所在,市人共趋,美之所在,女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玻璃丝袜独霸腿坛,已三十年,其妙处前已言之,在于穿之跟没有穿之一样。现在黑色长统袜出现,基于人类喜新厌旧的心理,黑色似乎比肉色更能引起男人的高血压。尤其是,黑袜稀疏,肌肤隐约外露,有些太太小姐穿着一身黑,黑衣黑裙,黑袜黑鞋,活像一个小寡妇。咦,天下有比小寡妇更动人心弦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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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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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袜流行,已成必然趋势,阴历年拜年时,我还赫然发现有红色长统袜者,大骇,当时就看了半天。说不定到了明年,红袜大行,人人看了红袜都不再稀奇,而轮到看了绿袜稀奇矣。女人身上的花样变化最巨,一年一个样,一月一个式,以便男人们应接不暇,爱不忍释。因之似乎将来还有长统黄袜,长统蓝袜,长统花袜,以及长统的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袜问世。问题不在于流行啥,而在于有没有福气消受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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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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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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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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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杨先生对女人的高跟鞋谈得够多啦,前些时胡适先生抨击缠足,某圣崽立刻反攻,在报上发表谈话,把高跟鞋和缠足相提并论,以证明洋大人也跟中国人同样的惨无人道,并振振有词曰:“此乃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也。”阅后不禁又要发风湿。哀哉,中国之一直弄不好,与这些圣崽有关。盖缠足是生理上的变形,而高跟鞋仅不过是一种化妆术而已,相差岂仅五十步哉?现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时,穿一辈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时高之,想低时低之。缠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战时日本飞机滥炸,警报一响,女人们把高跟鞋脱将下来,抱之鼠窜。缠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该圣崽的女儿,穿了十年高跟鞋,发现其坏处,马上脱掉,依然故脚,若是缠了十年的金莲,便没啥办法也。

    孟轲先生是有名的雄辩家,其词汹汹,好像很理直气壮,其实往往经不起考验,盖“五十步”与“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却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说差不多哉?时代一天一天前进,不要说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悬殊便大,结果就不得了啦。

    谈高跟鞋谈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实在是可谈之处层出不穷,读者先生纷纷责以何薄于平底鞋,为啥不肯一开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国的国粹,古诗词上吟咏女人鞋的,便属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满佳话,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难尽。

    性心理学上,男人有一种“拜脚狂”,郁达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写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饭时,看见盘里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脚,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几碗。把女人的脚硬生生缠成残废,乃这种心理发展到极致的一种反动。由拜脚狂自然会连带产生“拜鞋狂”,(性心理学上似乎无此名词,乃柏杨先生所独创,吃美援饭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泯者,将此送往瑞典,得了诺贝尔奖金,你一半,我一半,绝不食言。)见了女人的鞋便气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庞庞然,无此苗头,平底鞋恰盈手握,才有此魅力。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青楼艳妓》电影,有一个镜头,女主角伊莉莎白·泰勒从床上爬起来,用脚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艳丽盖天下,然而她的那双玉足,实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脸型及身材,迥然不同。贵阁下曾留意过那镜头乎,她的脚掌甚宽,而大趾骨凶恶突出,属于最劣一型,不知导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让她往外露也。她的脚天生只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准砸,盖高跟鞋可以遮掩,无论你是啥脚,塞进去都差不多。而平底鞋则是最典型的势利眼,对漂亮的脚固是锦上添花,对丑陋的脚则落井下石。那就是说: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脚上,益增其美,穿到丑陋的脚上,却益增其糟焉。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样,必须瘦削,脚趾宜长,脚背宜平,脚掌宜狭,穿到窄窄的绣花鞋中,姗姗而行,圆肤一步一溢,不要说张君瑞先生要跳花墙,便是柏杨先生,恐怕也都要跟着跳花墙。

    所以穿鞋是一种天大学问。有些太太小姐深知自己的脚很美,除了大典或非常非常正式的场合外,平常都以平底鞋为主,既舒服,又能吸引男人的眼。然而也有些太太小姐,看别人穿平底鞋妙不可言,便不管自己脚的模样,硬也穿之,弄得小腿以下,像拖着一双鲇鱼,教人看啦,恶心也不好,龇牙也不好,大伤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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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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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底鞋的种类多矣,从古老的布鞋到最新流行的皮鞋,花样之多,不亚高跟,而且还另有独创。在缎子面上绣龙绣凤,是最古老的一种。而最近则在上面缀着五光十色的亮片,日下或灯下,发着亮亮闪光。然而无论如何发展,总不过在零件上用功夫,其形式固古今中外,都差不多,有圆口的焉,有方口的焉,有尖口的焉,有微露趾缝的焉;有浅帮的焉,有深帮的焉,有不浅不深的焉。最近台北市面上忽然又流行起来韩国鞋,鞋尖之处,状如一钩,昂然翘起,好像武侠小说上练武功的江湖女郎,书中交代,有谁惹她,她只一踢,那钩子里有浸过毒药的钢针,当者无不丧命。奉劝年轻朋友,小心为妙。

    平底鞋最温馨的一种,为睡鞋焉,有《睡鞋词》曰:“红绣鞋,三寸整。不着地,偏干净。灯前换晚装,被底勾春情,玉腿儿轻翘也,与郎肩儿并。”惜哉,这种情调今人没有了矣。现代女人,不要说叫她们穿睡鞋,便是叫她们穿袜睡,恐怕都不干。美国《查普曼报告》上便有一段,一小姐曰:‘只有娼妓才穿袜睡’,两只大脚丫在床上乱踹,怎如一双瘦削削的红睡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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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几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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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遗”之后,仍有一些大函,或未覆,或续来,整理归纳,再分别讨论,以垂千古。

    一

    刘克勤先生指出,为啥不研究研究女人的“皮包”乎,我想这应该画入另一范围,该另一范围将包括全部服饰,若皮包、若披肩、若套鞋、若别针、若足够普通人家吃一辈子的貂皮大衣等等,而我们现在研究的,纯属肌肤之亲,不能相混也。

    不过皮包似乎与其他服饰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皮包跟乳罩差不多,为现代女人不可须臾离也之物。除了拥有巨大“本钱”,那个女人不戴乳罩乎?即令是侍从如云,亦从无一个女人不戴皮包者也;上自英国女皇,下至市场满嘴“格你娘”的女菜贩,无不人手一包,其重要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