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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h9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女人,天生是尤物 > 第37章
    某一作家焉,租房而居,房东太太有一养女,年方二八,漂亮还相当漂亮,可惜不识一字,且性情暴躁,扭捏作态。有一天家中无人,又是盛暑,她送开水给他,(该作家后来诅咒曰:“夏天送开水,真他娘该死的开水!”)进得屋来,就坐在床上不走,对该作家百般挑逗,该作家心猿意马,以为飞来艳福。一个月后,房东把他叫到跟前,先臭骂了一顿(那滋味似乎不太好受),然后想出两条路,恁他选择,一是他迎娶养女,一是他去吃官司坐牢。该作家当然不愿意吃官司坐牢,只好迎娶,弄得一辈子窝窝囊囊,潦倒而终。

    然而,这种下焉者的女人能幸福欤?天下事没有绝对的,我想当然也有非常幸福的,但如果遇到的男人是一个有个性的人物,恐怕她就有天大的本领,都幸福不起来。七八年前车启亮先生枪击其妻,有一句话可供三思,他曰:“我们认识了只三天便发生关系。”盖对她心存轻视久矣,只认识了三天便和男人上床,虽然该男人以后成了丈夫,但这不是丈夫不丈夫问题,而是气质高贵不高贵问题,而是对贞操重视不重视问题,如果婚后安分守己,倒还罢了,如果婚后仍跟其它男人交往频繁,做丈夫的想起当初的杰作,怎能不心跳如捣,疑心有顶绿帽子飞到头上来耶?即令他没有手枪,也将动刀子矣。即令不动刀子,她也没有和男人交往鬼混,一旦吵架,或到了她抓不住他的那一天,他攻击她是贱货,辱之用之,她除了哭哭啼啼外,还有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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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庸俗是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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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妇嫁了拙夫,真是人间最大的不公平,人人见了都要跺脚,盖深惜之也。像《断肠诗词》的作者朱淑贞女士,以一代才女,竟嫁了个不识之无的庄稼汉,死后她的丈夫把她的诗稿词草,一把火烧掉,其愚如猪,虽把他碎尸万段,不能消心头之恨。跟那种男人同床共枕,简直是奇耻大辱——我在这里声明,不是说“庄稼汉”便很低级,柏杨先生尚不致如此混蛋,去轻蔑任何一个正当行业;此地所指的庄稼汉,指的是那种僵化了的顽固品质,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些照样也是一堆牛粪也。

    抗战之前,我有一个朋友,在某中学堂当教习,和一女学生谈起恋爱,女学生的家庭当然反对,她乃弃家弃学,跟老师私奔。此女之美,自用不着说,而她之慧,更无一复加。她最喜欢看小说,有时且也写稿,房间之中,四壁皆书也,丈夫大概是学理工的或其它什么的,对文学毫无兴趣,屡次提出异议无效,有一天,趁她外出,竟把她写的手稿,一把火烧掉。

    这种举动如果发生柏杨夫人身上,顶多大吵大闹,打碎几块窗玻璃而已,想不到那位娇妻一举惊人,她回来一看如此,一语不发,检点东西,拔腿而去,寄住在一亲戚家中,努力用功,暑假后考入交通大学。朋友对她固一往情深,左打听右打听,好容易打听出来,总算把她找到,涕泣悔过,而她不理也。拖到最后,他在校门口徘徊终日,见她偕同学出来,上前跪哭求恕,她昂然而过,仍不理也。该朋友悲悲凄凄前来向我请教,恭聆他的叙述后,想了半天,发现惟一解决之道是他买包巴拉松灌到自己尊肚里。

    急定终身,便有这种毛病,那位女学生乃了不起之辈,一经发现错误,立即回头,局外人固可以说:把手稿烧了有啥严重,何至闹得如此之大。这跟刑场观众的嘴一样:“砍了头有啥严重,何必泪流满面?”婚姻之妙,便妙在此,所有的怨偶,其锥心痛苦,都不在大原则上,而在小节目上。当朱淑贞女士灵感泉涌,写成一诗之时,其夫如放下锄头,磨鬓以观,抱之一吻,赞美鼓励,恐怕臭汗也会变成香的。我想那个蠢货,准是倒头便睡,看她挑灯苦思,还吼她不知省油也。如果竟有人认为这也可以忍耐,他照样也是一个蠢货。我的朋友焚稿之举,说它不严重,当然不严重,柏杨夫人识字不多,也曾把柏杨先生写的稿用来生炉子引火,并未出事。不过说它严重,使足可以破坏婚姻,因它显示出来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俗”。盖啥痛苦都能忍耐,连苦刑拷打都能忍耐,我曾看到拔犯人指甲者,呜呼,那种酷刑,想起来都会发抖,而该强盗仍谈笑风生。天下只有一种东西不能忍耐,那就是“俗”焉,故世有“俗不可耐”成语。我不知道读者先生中有没有俗气冲天的朋友,有时候那股俗劲,能教人恨不得手执钢刀,照他脖子上喀叉一声。

    俗者,境界太低也。跟知识程度无关,再大的学问,该俗还是俗,我曾听到两个故事,都是女主角玉口亲讲的。一位是女作家,她的丈夫在某大学堂教书,教最时髦的理工,有科学脑筋,亦有科学声誉,有一年八月十五,中秋之日,她要丈夫同至院中赏月,教习当然顺从,可是心中却怎么都想不通月有啥可赏的,女作家正对月遐思,她想如果丈夫能适时的轻拥其臂,闲话当年,呷一口香茗,说一声我爱你,该多么诗情画意;想不到坐了一会之后,丈夫猝然问曰:“嗨,你看完了没有?”好像月亮是一本小儿书,气得她又哭又笑,恨恨而归。

    另一位也是女作家焉,丈夫荣任某公司董事长,有汽车洋房,而尤其有钱,某晚,他幸无酒家之约,在沙发上看报,斯时大雨倾盆,檐水如注,只一窗之隔,划分为两个世界,往事如烟,感慨殊深;娇妻情不自禁,吟李商隐诗曰:“问君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正吟着,猛抬头见她老公头如捣蒜,鼾声如雷,早已梦周公啦;大怒之余,用脚踢他的屁股,他蓦然惊醒,以口吸涎,呼噜作声。她责之曰:“我正和你谈话,你怎么睡着啦?”丈夫急辩曰:“没有睡,没有睡,你说的话我听得清清楚楚。”妻喜曰:“那么我刚才说了些啥?”丈夫搔首曰:“你说要吃拔丝山药!”呜呼,这故事听起来似乎还可以列入幽默小品,但当事人却肝肠都要断尽。这还算好的,如果对方不但俗,而且暴,若《西青散记》上双卿女士的丈夫,动不动就揍一顿,那就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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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信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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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友爱因斯坦先生曾发明了相对论,一时震惊世界,据说内容甚为深奥,地球上只有九个人懂得,柏杨先生似乎不在该九个可敬的人物之列。不过有一点却是有点心得的,人跟人之间,你如果对某人的印象至为恶劣,用不着去打听,某人对你的印象也好不到那里去。这定律用到家庭和夫妇关系上,虽不见得一定十分准确,但婚姻的破裂,夫妇双方的责任,固往往是相对的也。在外表上,有丈夫非离婚不可的焉,有妻子非离婚不可的焉,看起来好像一方先变了心,和先狠了心,对方真是可怜兮兮。但使其先变了心和先狠了心的,又是谁乎?有人言曰:是某野男人焉,是某烂女人焉,然则使其爱上野男人烂女人的,又是谁乎?

    朱买臣太太非跟朱买臣先生离婚不可,她惟一不可原谅之处是她又回头找他。至于她坚决求去之举,一点都没有错。我虽然不认识朱买臣先生,可是此公不事生产,置妻儿的生活于不顾,又自信可当大官,那股酸劲,实在难以承当,怎能怪他太太?《断肠诗词》的作者朱淑贞女士有《生查子》曰:“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如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记偷情之欢也,一个可爱的女人竟去偷情,圣崽心里自然别扭,就硬说这词不是她作的,而是欧阳修先生作的,盖男人乱七八糟,仍可受万人崇敬,女人便不行啦。这种论调真使朱女士蒙羞,以她那个集愚鲁俗蠢之大成的丈夫,她之偷情,不但可谅,其勇气且可敬焉。却没有一个人责备她丈夫混蛋,不但太不公平,亦未触及到婚姻问题核心,她的丈夫如果稍有一点灵性,她不至于豁了上去。

    据说日本女子出嫁时,老母一定授以房中之术,包括侍奉丈夫之道。摩登一点的说,也就是驾驭丈夫之道。是不是真有其事,我不知也,但我觉得这一着实有其必要,现在女孩子往往有一种错觉,认为既已嫁了人啦,生了儿,育了女,成了老太婆啦,一切都可任性而行,结果逼出来窝里反。柏杨先生说这些话,不是鼓励作妻子的要把丈夫当做活宝一样供养,而是,无论你想改造他也好,安抚他也好,抓住他也好,必须先使他快乐,如果他如坐针毡,就非云游四方不可。

    在某一种情形下,再亲爱的夫妇似乎都应该像仇敌一样相待——注意,不是说要捉而杀之,而是说要先求了解,再求征服。有些学问甚大的太太们傲然曰:“我死也不将就他。”抱着这种态度的女人,我想死倒不会的,但她的婚姻生活,谈起来准鼻涕一把泪一把,盖昏庸蛮强,一定有痛苦作为报酬。

    爱情不但使人傻,也使人疯,一对天南地北的男女,忽然间同床共枕,要百年好合,这种制度不知道是谁搞出来的,真是危险万状。双方必须小心翼翼,以求习惯相适,性格相适。丈夫使妻子痛苦,漂亮的妻子则开溜,平庸的妻子则流泪。妻子使丈夫痛苦,则再窝囊的男人都会变得天天在外面乱跑,另觅寄托和另觅温存。

    实际上男人比女人好摆布,女人们如果肯用点脑筋,摸清楚臭男人那股劲,就能把他捉个结实。我有一个朋友,名雕刻家焉,其前妻美丽非凡,得过哲学硕士学位,治家则井井有条,社交则雍容华贵,我有她那样之妻,虽死无恨(有一次谈此话时,被柏杨夫人听见,大大的跳了一阵高),可是他们终于仳离。